攤上啃老的孩子,父母可以說是有苦難言,那麼把啃老族孩子趕出家門吧,不要因為顧念親情,害了他們又害了自己!
孩子大了,我們不應該把他再當作小孩子,應該把他放出去適應社會,鍛煉能力,這樣孩子才能夠進步,才能夠成長。
有調查顯示,全國有65%以上的家庭存在「老養小」現象,有30%左右的成年人依靠父母的資助生活。而北京市一項不完全統計也顯示,因「啃老」衍生的家庭矛盾導致老人心病的至少占老年人心理諮詢案例的三成。這一現象在以獨生子女為主的80後身上,顯得更加明顯。
一邊是「啃老族」越來越多,一邊則是CPI連續上漲帶來的巨大生活壓力,一些地方甚至出現了「月光老人」。一些老人在逢年過節時感覺經濟壓力很大。
《山東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已經實施15年,對其進行「大修」,其中,「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經濟資助的,老年人有權拒絕。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以無業或者其他理由索取老年人的財物。」
這一特別禁止成年子女「啃老」的條款,把這部條例的「大修」工作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有人認為,父母對於是否繼續資助成年子女本身就有決定權,立法實在沒有必要;有人認為,針對「啃老」立法有助於彌補法律空白,對「啃老族」起到警示作用。
「清官難斷家務事」,對於「啃老」這種「家務事」,如今上升到法律層面加以規定,道德、親情、禮教、人倫方面的東西要用法制去約束,血脈相通父母子女親情要用律法制約,怎麼感覺都不是滋味,我們的社會真的就悲哀到了,要用律法來規定子女常回家看看,子女不許啃老嗎?
難道現在的年輕人漠視父母權益到了一發不可收拾的地步,父母子女親情行為要用律法機械性的規範,道德、親情成了沉重的話題,孝道的救贖無奈之下要用法律來矯枉過正,法律能否起到改變世道人心,心靈救濟孝道作用。
其實,生活中「啃老族」的出現,更多的是與爸爸媽媽從小對孩子的教育方式有關係。爸媽如何培養孩子,這是孩子是否會成為「啃老族」的關鍵。
養出啃老的孩子,做父母應該反思,更是要狠下心來,好好教他自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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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的感情往往都是當局者迷,找人開導一下就豁然開朗了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