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有過一段美好的戀情,女朋友就是我的頂頭上司,雖然在公司里,我們兩個人是上下級關係,但是在生活中我們兩個人是戀愛的關係,每當下班的時候我們兩個人就出去約會,每天過得非常開心。
但是不久之後,我們兩個人便分手了,因為緣分盡了,只能分手。分手那天她跟我說,我們兩個人在一起並不合適,你只適合戀愛不適合結婚,給不了我幸福的生活,我現在想結婚了,跟你分手是我唯一的選擇,我要去找那個能給我幸福的人了。
這些話說出口的時候雖然有些渣,但卻是血淋淋的現實,我的確給不了她想要的幸福,因為跟她好的時候我就是個三無男人,而她已經是個小有成就的女強人了,而且她年齡也比我大,所以等不起,最後只能找個合適的人嫁了。
等到我出人頭地的時候她已經有孩子了,這就是差距,因為我們兩個人出發點不一樣,根本不在同一條水平線上,所以也只能戀愛不能結婚。
當初我們分手的時候雖然決絕,但回過頭去還是哭了,哭得非常絕望,畢竟要離開自己愛的人了,不哭也是不可能的。愛情雖好,但是也需要物質的支撐,沒有金錢支撐的愛情註定不會成功。年少時的愛情過去了就是過去了,只能成為回憶。
雖然我們曾經一起上下班,一起偷偷的玩過辦公室戀情,一起在同事面前裝作不認識的樣子,但是現在我們都有了各自的家庭,有了自己的另一半。再回看過往,只能一笑了之,為當年的愛情不值,也為當年的無能為力而困擾。但是無論怎樣,我們都回不去了,只能當一個過來人來回望這段逝去的愛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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