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一個人,就是要一心一意在一起,日子可以窮一點,房子可以小一點,買不起車就坐公交,沒有錢去旅行,就在家的附近轉一轉。只要兩個人始終沒有變心,一切都會好起來的。
如果有人變心了,不管家裡有多少存款,都活得不是滋味了,甚至回到家裡,有一種想要逃離的感覺。作為女人,在婚姻里,相對來說是處於弱勢的一方,面對一個變心的男人,女人多半會選擇原諒。
原諒了一個出軌的男人,家庭還會幸福嗎?以下三個女人說了實話。
1.王女士:只要他是真心回歸家庭,日子還是能越過越好。
王女士在銀行上班,自己工資也不低,靠自己一個人也能夠養活孩子。但是為了孩子有一個完整的家庭,她選擇了原諒有婚外愛情的丈夫。
王女士的丈夫李大力,自己創辦了一家美食店。李大力也是一個老實人,做生意很本分,在社會上人緣也不錯。但是他作為老闆,就免不了有一些應酬。有一次,幾個老闆聚會,李大力身邊多了一個年輕貌美的女人阿麗。那天,李大力多喝了幾杯,是阿麗開車送他去酒店的。從那天開始,李大力和阿麗就有了聯繫。阿麗是一個離過婚的女人,希望李大力可以和他結婚。阿麗逼過李大力好幾次,逼得李大力不知道怎麼辦了,就主動向妻子坦白了一切。
李大力給了阿麗十萬塊錢,然後和阿麗分手了,所有的聯繫方式,都刪掉了。王女士想了很久,如果離開李大力,自己也不見得會過得很好,也許會更加糟糕。在原諒李大力之前,夫妻兩個人簽訂了一份協議書,內容大概是「只要李大力再一次出現婚姻的愛情,那麼家裡的一切財產,都歸王女士」。雖然,這份協議書,並不確定有法律效力,但是王女士卻寧願相信李大力是真心悔過的,也相信李大力可以善待家庭。
現在,王女士已經五十多歲了,李大力回歸家庭,也有了十二年。孩子一天天長大,夫妻慢慢變老,也許真的是「少年夫妻老來伴」,年紀越大,越不想折騰愛情,寧願選擇相信對方,也不再去想過去的爛人爛事。
王女士說:「得饒人處且饒人。男人有犯錯的時候,女人也有犯錯的時候,如果一次錯誤,就永遠都無法原諒,恐怕很多夫妻,都要離婚。現在看來,當初的選擇,是正確的,雖然我也痛苦過很長一段時間。過去了,就好了,就算了。」
2.張女士:選擇原諒他,是為了孩子的成長,以後還是要離。
張女士就住在我們小區。她的丈夫李勝,在地方火電廠上班,曾經兩次背叛家庭,一次是和本單位的同事有了婚外的愛情,一次是和大學的女同學有了婚外的愛情。反正是扯不清,到現在,張女士都不知道李勝,到底是好人,還是壞人。
李勝有了婚外的愛情,幾乎整個小區的人,都知道。有一次,張女士回娘家了,李勝帶着女同學回家吃飯,真的是膽大妄為。
張女士有兩個孩子,一個七歲的男孩,一個三歲的女孩。如何讓兩個孩子,開開心心長大?張女士也發愁,為了孩子的未來,張女士兩次都選擇了原諒李勝。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張女士自己沒有工作,家裡的開支,都靠李勝,萬一離婚了,張女士一個人帶着孩子過日子,也真的是一件很苦的事情。
「等孩子長大了,都上大學了,我一定要和他離婚。」張女士在小區里,常常這樣對別人說。也許,很多女人,都是和張女士一樣的想法吧,等孩子長大了,就離婚算了。在孩子長大之前,選擇原諒有婚外愛情的丈夫,在婚姻里,一忍再忍。
3.吳女士:從選擇原諒的第二天開始,我就後悔了,也不知道何去何從。
吳女士在我的小學同學,她在上學的時候,是一個很愛乾淨的人,書包永遠是乾乾淨淨,鞋子上面都看不到灰塵,衣服雖然有些舊,但能夠聞到肥皂的香味。一個愛乾淨的女人,對於婚姻,也是愛乾淨的,容不下任何的「雜質」。
丈夫有了婚外的愛情之後,吳女士想了很久,連續幾天,都睡不着。她也向閨蜜哭訴過,和幾個要好的同學也談了這件事,大部分的人,都勸她,還是忍一忍算了。勸她不要離婚的人,都是抱着一種「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的想法。真正勸別人離婚的人,一般很少。
吳女士受了身邊人的影響,自己也 有些猶豫,就和丈夫好好溝通了幾次,最後選擇了原諒丈夫的錯過。但是原諒了丈夫之後,她卻覺得自己活得太委屈了,不知道這樣的日子,能不能過下去。
對於出軌的問題,有人選擇原諒,有人選擇不可原諒,家家都有一本難念的經,也有不同的情況。丈夫背叛了家庭,肯定是證明他的人品有問題,同時女人自己也應該反思自己。夫妻感情好不好,是相互的,不是單方面的。
特別是對於一些有家暴行為的男人,有了婚外的愛情之後,不思悔改的男人,真的是不可原諒。女人一次次委屈自己,但是換來的,不一定是家庭幸福。
對於婚外的愛情,可以放下,但是不可以隨便原諒。選擇原諒一個人,需要一顆強大的心,可以包容他的過去。如果自己的心不夠強大,無法包容他的過去,那就算了,不要委曲求全了。
愛情就像一輛汽車,有些零配件壞掉了,可以選擇更換新的,也可以選擇修補,決定權在你自己手上。
作者:布衣粗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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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配圖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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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的感情往往都是當局者迷,找人開導一下就豁然開朗了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