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龍,其實我家情況還是可以的,女友陳素潔和我家情況差不多,但我覺得她從來沒把我當回事,後來我被分手了, 我很愛她,但看來挽回是不可能了。
我來工作地方一年多以後,才跟我的女朋友認識的。在互相了解兩個多月之後,我們兩才真正確定男女朋友關係。
8月份的時候她爸媽就想見我,但我一直到中秋節才見的她爸媽。中間關係一直很好,很親密。但後來我們就不這樣了。
去了她家的時候,她家的父母還是蠻熱情的,而且我女朋友的親戚也都在,當我把東西都放下的時候,我便和我對象坐到裡屋去了.
結果就聽到外面她親戚在外面和她的父母說,「怎麼這個女婿才帶着這麼點東西啊?不是在北京工作一個月一萬多,這么小氣,千萬不能讓你女兒嫁給她」。
當時我在裡面聽得很生氣,想出去理論,但是卻是被女朋友拉出了,我也知道第一次來,需要惹着,但是心裡還是蠻痛苦的.
畢竟,這已經很能表達我的心意了,難道非得拿好幾萬的東西才能顯示我的誠意嗎?對此我也很有疑問,莫非現在帶着東西多少就是愛對方多少嗎?
我們應該還沒有到談婚論嫁的地步,我解釋說這不是讓老人高興嗎。女友不高興了,說那也不能拿她說事,況且她也不想按照傳統的婚嫁習俗,直說我自己沒有主見,一點也不敢強勢。
後來的一天晚上我想見她,她不想見我,我在她家樓下等了一夜都沒有見我。然後她正式提出分手。
我很愛她,不想放棄。不知道為什麼,總感覺莫名其妙的錯過了,心裡很不甘,我難道在她眼裡一點尊嚴都沒有,她們一家人都將我當成軟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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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謝你了,我們現在都已經和好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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