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非常的後悔當時的所作所為,想要重新回到三年前和前妻還有孩子在一起的幸福時光,可是我現在卻在兩個女人和三個孩子之間糾纏。
並且我現在在全家人的眼裡面是罪人,是因為當時我的固執才讓生活成為這樣,雖然現在前妻已經回到我們原來的家裡,可是我的心裏面還是非常的愧疚,並且到現在我們都沒有復婚。
我家裡面是農村的,還有一個姐姐加到了城裡面,父母非常的健康能夠工作,所以當時我們家的生活條件非常的好,而我和前妻也是自由戀愛認識的。
結婚之後我們兩個人在家裡面做了點小買賣,很快我們就有了第一輛車,而這個時候我們的女兒也出生了,生活雖然不是非常的富裕,但是卻也能夠滿足想要的東西。
但是漸漸的生意不行了,所以我就在親戚的介紹之下找了一份給公司老總開車的工作,並且有的時候還能賺一些外快,但是我和前妻的關係也發生了變化。
因為長時間在外面的緣故,有的時候陪領導出差還要在外面住着,所以我漸漸的對待在家裡面看孩子的前妻看不上了,然後在朋友的介紹之下認識了離異帶着兩個孩子的現任妻子。
但是時間不長前妻就有點懷疑了,所以我借用生二胎的名義讓前妻對我信任,但是這期間我和現任妻子也在偷偷的交往,然後我和前妻在一起生了我們的兒子。
但是兒子一歲之後我就有點鬼迷心竅了,一心想要和現任妻子在一起,所以我就逼前妻和我離婚,但是家裡面所有的人都反對,但是前妻最後還是對我失望,答應了離婚。
而之所以非要離婚是因為現任妻子也懷孕了,所以我和前妻離婚之後就和現在的妻子領證結婚了,但是我父母不認同她,不讓她和孩子回家,所以我們就一直在外面租房子。
但是我們結婚才不到一年我就膩了,尤其是女兒出生之後,現任妻子帶着人去我媽家鬧了幾次,這也讓我媽媽氣的進了醫院,但是之前我和她說過不要輕舉妄動,不然我父母更不會同意她進我家的門。
可是她不聽一直都在鬧騰,這也讓我想起了前妻的好,並且這個時候前妻的父親去世了,而他們家裡面都不知道我們離婚的事情,所以我還是用着女婿的名義上門的,並且和前妻和重歸於好了。
而我也向現任的妻子提出離婚,並且孩子的去留也讓她做選擇,可是她不肯離婚,還提出要想離婚的話必須要我給女兒買房子,但是我現在並沒有買房子的能力,只能僵持着。
現在我和前妻回到原來的家裡面去住,雖然和原來的生活模式一樣,但是我們兩個人一直沒有復婚,而現任的妻子那裡我也不再去了,只是偶爾給她們一點生活費,她也沒有主動帶孩子找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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