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之夜我和老公就被趕出家門,知道原因後的我們羞紅了臉,其實我們之間也不是不知道原因,只是我們還沒完全進入婚姻的狀態!不想老早的就這樣!這件事情還真的一提起來就尷尬呢!
28歲的她在這裡一家房地產公司做財務工作,31歲丈夫秦受則在一家裝修公司上班。今年5月,兩人結束了7年的愛情長跑,辦理了結婚手續。
從戀愛到結婚,兩人從來沒有一起生活過,就連婚後都是各自住在父母家。對此,小曼覺得一點也不奇怪。結婚前半年,小曼家和秦受家一起湊錢在五里店一個新樓盤買了一套房子,距離交房時間還有一年,想着還要攢錢裝修,兩人商量好先住在各自父母家,等房子裝修好了再搬出去。
小曼和秦受都非常適應這種「婚後各住各」的生活。「我們平時各自上班,如果下了班有空,就在附近吃個飯。如果沒得空就回家,晚上打電話或微信聊天,周末就出去看看電影,和朋友一起聚會,跟談戀愛的時候也沒什麼差別。」
但雙方的父母卻急了。「這麼大個人了,都30幾歲了,連個生娃兒的想法都沒有。」首先急的是秦受的父母,天天催促他趕緊和小曼準備「造人」。秦受對父母說,房子都還沒交,生了孩子也沒地方住,太倉促。而秦受父母卻覺得,就算房子沒有裝好,也該早點解決生子大事。
另一邊,小曼父母的不滿也與日俱增,「他們天天埋怨我,結婚了怎麼還跟父母住,看起太怪了,喊我早點搬出去。」小曼說自己搬出去沒地方住,父母直接回了句,沒房子就出去租房住。
「有這個必要嗎?誰規定結婚後必須搬出去住?」小曼和秦受無法理解,「我們這樣做也沒有造成什麼負擔啊,結婚前,我們就一直跟着父母住,現在只是多了一張結婚證而已,並沒有改變什麼。」
她嗓子一下子提高了幾個度:「她生氣,難道我不生氣嗎,都快30歲的人了,結了婚還住在家裡,親戚問我我都不知道怎麼說。」
張女士說,結婚就應該有個結婚的樣子,不應該繼續「耍耍噠噠」在家裡。張女士稱,自己已經和丈夫商量好,絕對不能讓女兒女婿繼續像耍朋友一樣過日子,如果女兒執意不肯,他們就去找房子,先墊付一個月租金,把女兒「趕出去」再說。
雖然能理解小曼和秦受的做法,但是他們這樣的婚後生活看久了還是覺得怪怪的,「反正就是感覺他們沒進入婚姻狀態,還在耍朋友。」
其實,小兩口完全可以嘗試着一起面對共同生活的問題,租房經營兩個人的小日子,經歷婚姻的真實狀態。
這其中肯定會出現一個面對問題和解決問題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可以增強辦事能力,增進彼此感情,鍛煉獨立生活的本領。
其實為什麼說父母的出發點是好的!因為父母希望你們能儘快生個孩子,成天在家住着,夫妻生活難免會不不好意思!父母也會很尷尬。羞澀的你可千萬不知道父母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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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謝你了,我們現在都已經和好了,謝謝!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