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之所以願意接受我,是因為這三年,他們一直都想再要個孩子,但沒想到怎麼都要不上,害怕以後沒人養老,就只能把我養在身邊。父母對我一點也不好,從很小我就做家務,父母很少管我。到了上學的年紀,他們本來是不想讓我上學的,但因為是貧困村,政府扶持,小孩都要去讀書。上完初中我就輟學了。
我很小的時候,家裡條件還沒那麼差,但是這麼多年,父母一直都在治病求子,家裡一屁股債。後來在我二十歲的時候,父母也都四十了,在他們堅持不懈的堅持下,終於有了一個兒子,這個老來得子讓他們興奮不已,但同時我對他們也沒用了。家裡沒錢,孩子剛出生就開始考慮以後他結婚的事情,而我也到了要結婚的年紀。
村里窮,娶個媳婦頂多就給一兩千彩禮,但是他們不知道從哪找來的渠道,要讓我嫁到山裡去。我死活不同意,我媽就去集上給我買了一件紅衣裳,說給我找了個好人家,各種哄我。對於一個小時候就沒母愛的人來說,我毫不猶豫的相信了我媽的話。結婚那天,對方就開了一輛麵包車,我穿着我媽給我買的紅衣裳,身上揣着一百塊錢就嫁過去了。
結婚之後我跑了很多次,但是大山里哪有那麼容易跑,每次都被抓回來了。好在我那個殘疾老公對我還不錯,對我小心翼翼的,我不讓他碰我他就很老實。但是我那個公公就不行了,看我眼神就像看一塊肥肉。
從那之後,殘疾老公每天出去幹活都帶着我,一來是看着我,二來是防着他爹。現在我也跟着他干點小活,有的時候我能逃走的,但是我卻猶豫了,我就算走,能走到哪裡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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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不錯,挽回了不少瀕臨離婚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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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