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艷是家中的老大,從小父母在外面工作,弟弟放學上學都跟着她,回到家中還要給她做吃的,父母告訴她,你是姐姐,你要讓着弟弟,照顧弟弟,你手裡有一個饅頭,你就要分一大半給弟弟,不能讓他餓着。
因為長期受這樣的想法影響,小艷幾乎成了弟弟的再生父母,到了高中畢業,父母雙雙下崗,小艷就不讀書了,出去打工讓弟弟上學。
好在她爭氣,雖然在工廠里,但是人勤奮好學,後來轉到了辦公室,任勞任怨,同事也都很喜歡,後來有人給她介紹了對象,對方條件也不錯。
兩人覺得彼此都不錯,情投意合,很快就結婚組建了自己的小家庭,結婚的時候父母倒是沒有太為難她,只是要了彩禮,當然也給了一些陪嫁。
結婚沒多久,小艷的弟弟就畢業了,雖然他是大學畢業,可是做了好幾份工作都不長久,不是嫌棄工資低,就是覺得太累,吃不消,然後找到小艷,讓她幫忙找份合適的工作,小艷就把他介紹到老公的公司。
在公司老公也很照顧他,沒多久他就戀愛了,小艷見過幾次,對女孩的印象不是很好,吃飯總是要點最好的,還總催着買房。
其實他們都沒認識多久,而弟弟總是說你看我姐他們這麼有錢,很快我們就買房結婚了,小艷本來想反駁的,可是父母總說,你忍心讓你弟一直娶不到老婆嗎?現在好不容易有女孩願意嫁給他,你還不幫忙,還要拆散她們。
小艷說,這哪裡是看中我弟,是看中房子,這樣的婚姻怎麼能幸福呢?
小艷弟弟說,姐你甭管,等有了房子結婚我們就沒事了,她在家生孩子帶孩子就行,結果沒多久弟弟就來問她借錢了。
小艷說,太多我也沒有,你姐夫準備自己做了,錢要留給他創業的,結果弟弟見小艷不開口,就找來父母幫忙,每天父母都給她打電話,說你弟結婚這麼大的事,你怎麼樣也要幫忙的。
我們老了也沒多少錢,你不幫他,誰幫他呢?
小艷被父母說得沒辦法了,對弟弟說,這是你姐夫準備創業的錢,我先借給你,你每個月的工資記得都給我,不然你姐夫知道了,這事就大了。
錢借給了弟弟,小艷只好節衣縮食,早點把整個窟窿補上,畢竟丈夫創業是大事,當初她也是被纏得沒辦法才借錢給弟弟,但是她也知道如果自己不努力,只怕這個錢不知道什麼時候能補上。
她節衣縮食後家裡的日常開銷也都節省了,孩子們很少外出吃飯,也少買衣服,就連以前家庭日大家出去看電影,戶外郊遊都取消了。
細心的丈夫發現了她的異樣,問她最近怎麼了,她說沒有,丈夫也沒多問,可是沒多久丈夫突然提出要啟動創業,讓她把之前兩個人的積蓄拿出來。
她支支吾吾半天也沒有說出來,丈夫聯想起她之前的舉動,便問她是不是有什麼瞞着自己,紙包不住火,小艷只好把事情說了出來。
當丈夫猜到這錢很難拿回來後,生氣的提出了分居,什麼時候錢拿回來,兩人就和好,丈夫說我可以沒錢創業,但是你因為自己的弟弟買房,而讓我們一家的生活水平下降,讓孩子委屈我沒辦法接受。
小艷自己種下的苦果只能自己咽,眼看一波未平,一波又來,弟弟又打來電話說,弟媳婦嫌現在的工作太遠,希望買輛車代步。
看着弟弟一直厚着臉皮問自己要錢,小艷再也忍不下去了,你姐夫都被你作走了,我們都要離婚了,我用什麼給你買車,把我賣了好不好?
碰了一鼻子灰的弟弟依然沒有醒悟,聯合父母來說她,我的工資不是都給你了,你還要我怎樣,她給了他們的錢,卻從來沒有人體諒她的付出和處境。
委屈了大半輩子的小艷拉黑了弟弟的號碼,父母的電話也拒絕,她不希望自己的家因此破裂,她知道自己繼續這樣,沒有人感謝,也沒人會理解。
都說借急不借窮,自己弟弟這樣的品行,一直扶持到最後自己只怕一無所有。
其實兄弟姐妹之間互相幫助是可以,但是沒有誰幫誰的義務,幫是情分,不幫是本分,但是如果幫了還是理所應當,甚至你不能去要債,那就過分了。
畢竟誰的錢也不是大水打來的,而且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家庭,只有先保證自己的小家才可能幸福,如果所有的精力都拿來幫助原生家庭,那不如不結婚。
就算是父母有養育之恩,但那也只是照顧父母,對於兄弟姐妹,並沒有養育的義務,有能力多幫助一些,也是念父母情和姐弟情。
如果沒有能力,旁人也不能指責,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若將自己的生活和其他人捆綁在一起,沒有自己,那也不會有幸福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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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分析的比較透徹,男女朋友們可以多學習學習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