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婚姻一直都抱有美好的幻想,自從和老公結婚之後,我的幻想就徹底破滅了。我們婚後總是在吵架,大部分的原因都是因為沒錢,真的快要被苦惱死了。
說到剩菜只是他們家理解的剩菜,我們那邊喜歡吃雞,基本上是無雞不成宴,中午我們吃了半個雞,另外半個沒吃過,收起來放冰箱裡的,晚上把沒吃的另外半個煮了做晚餐,其實這點在我們那邊都流行這樣做,我們那邊的人都不會覺得有任何問題,然後,他們家覺得我們家給他們吃剩菜,覺得委屈,這點我理解他們,畢竟兩地生活習慣不一樣,下次他們再來注意一下這個情況就好了。
當晚結束了和他爸媽的談話。我爸私下和我老公談,說如果你們要30歲再結婚的話,可以,但是只能分手了,因為我不會讓女兒等你,她也26,27歲了,不小了。」我老公當時就表態說:「不會30再結婚,他爸媽說的不算,他說的才算。」我爸當時就覺得這小伙子挺有主見的,後來老公和我表示,他媽不是不喜歡我的意思,因為地域文化不一樣,他媽這個說法在他們老家怎麼說都沒關係,但在我們不小心就被曲解了。
氣人的事情來了,今年初我們買房,公婆出了10萬,舅舅是一家借了點,我娘家出了5萬,湊了45萬付了首付,首付回來的當天我很開心,結果我說年底阿姨舅舅家就能還清,我老公續了一句,恩,我爸媽的10萬最後還。我當時就爆發了,還什麼 ,還什麼?我老公來了一句,這是他爸媽養老錢。
我當時要吐血,如果公婆沒有任何收入,就這10萬養老,我二話沒有。婆婆退休金一個月兩千多,公公上班一個月四千 ,他們一年存個4萬輕輕鬆鬆,我們這麼緊張,居然讓我還錢 ,我怎麼就攤上這麼一個沒感情的老公。
來說下我們之間的情況吧,老公:婚前買房(貸款,我:婚前買房(貸款)。婚後:我名下的房子繼續由父母負責還貸,老公名下的房子由我和老公雙方共同還貸,理由是這個是婚房,我和老公一起住,我名下的房子不在工作地,他也沒住,所以不關他的事。婚後,老公每月2500含伙食費、物業費、房貸費(每月還貸4200)、各項雜費(因為婚前老公就明說了他沒錢,父母也因為買他的房子掏空了錢,必須我幫忙還房貸,我答應了一起還房貸。
結婚後:我除了補貼剩下的房貸,除此之外還要承擔其他生活費用,我的工資到手只有3000,每個月我還要問父母拿錢作為生活費,我父母還要幫我還我名下的房貸,這讓我覺得我很不孝。我不知道這樣的貼補要持續多長的時間?或許要等他工作有起色?因為這樣,我們開始了爭吵,他覺得我不可理喻,因為婚前已經跟我說好,而且他根本不花什麼錢。我們的這些爭吵,他全都有告訴他父母,因為他覺得他憋屈。
老公每次和我說錢就吵架,三天兩吵,我真的很討厭這樣的生活,跟我要錢,如果我給的少還不要,他一個月工資生活費,我自己也有工作,從來沒花他一分錢,我都是自己賺自己花,一邊工作一邊帶寶寶,我沒跟他要錢花已經算不錯了,我生病看醫生都是花自己的,他也沒給我一分。
有時我有,偶爾還有拿點給他補貼家用,他還老說我沒幫忙,這兩天他自己花完了,跟我要,我也有拿點給他,昨天又要拿,這人很不知足,拿少了點就發脾氣,甩門給我黑臉什麼的,一個男人這麼沒志氣,真的很讓人生氣,我婆婆也老是來說我要拿點給他,我真的無語了,好恨自己嫁了個這樣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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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的感情往往都是當局者迷,找人開導一下就豁然開朗了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