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女人嫁人要嫁給自己喜歡的男人,可我卻沒能如此,我最終嫁給了一個我不喜歡的男人,原以為我的生活會變得枯燥無味,但沒想到我還是愛上了他。
做夢也想不到,故事的最後,我竟然嫁給了一個丑爆了的男人,個子低,人黑,還一身油膩的感覺。
許多人問我,愛他嗎?不愛就離婚啊……我還敢離嗎?我從18歲都開始談戀愛,一直到29歲,閱男無數,最後總結髮現,長得帥的太窮,又帥又多金的又看不上我,好不容易喜歡上的男人還是個渣男。
關鍵是前任狠狠地傷到了我,我對愛情都不抱希望了。當時我為前任懷孕了,住到了他家裡,甚至扛着身孕,穿着婚紗,求他,讓他娶了我。
可是,最後他辜負了我,還試圖給我一筆錢,讓我打掉孩子。我含着淚躺在了醫院的病床上,孩子沒了後,我的心也隨着死去了。
就是因為這一段過往,所以我才願意嫁給現在的老公。和老公結婚了,新婚夜我連着嘔吐了三次,後來我眼睛一閉,心裡想着算了吧,這就是命。
沒想到,戲劇性的是,現在結婚第三年了,我發現他有很多的優點,雖然不帥,但是很幽默,會講很多的笑話和段子,會逗我開心,關鍵是個土豪,有錢。
也許每個人對幸福的定義不同,但是在我這裡,幸福就是吃飽喝足,想吃吃,想喝喝,有錢花,想上班就上班,不想上班就去旅遊。
所以,我也就接受了,現在說不上很幸福,但是絕對沒有反感了,我也可以公開的承認,他就是我的老公,我愛的男人。
虛頭巴腦的愛情,畫餅充飢,是絕對餓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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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一點就放棄了,幸好遇見你們,真的很感謝你們的幫助!
可以幫助複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