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二十七歲的時候,我終於和男朋友結婚了,我們一起談了三年,真的是年紀越來越大,看着身邊的朋友們一個接一個的結婚了,甚至有一些朋友都有小孩了,我也是非常着急,就和老公一起商量結婚,老公和我的想法一樣。
因為我們兩家都不算是富裕的家庭,所以我爸媽建議把彩禮的錢換成一套房子就行,這樣的話我和老公結婚了之後就會有自己的一套小房子了,而家裡的裝修和家電等都由我父母出錢買,房子寫我和老公的名字,公公婆婆也覺得這樣可行。
結婚的日期已經確定了,我和老公就開始找房子,但是因為我和老公還有工作,只能周末看房,再加上結婚還有很多的事情需要做,所以我和老公就把看房的任務交給了婆婆,條件就是距離我和老公公司近就可以,這樣我們上下班比較方便。
最終在離我和老公公司不遠的地方買了房子,可是就在去辦房產證的前一天,婆婆突然來跟我說,她就這麼一個兒子,以後她很沒有安全感,萬一她老了我們不養活她怎麼辦!總而言之的意思就是想讓房產證上寫婆婆的名字,考慮了半天后我就笑着答應了。
最終房子買了下來,房產證上寫的是婆婆的名字,我父母因為生氣,原本定好的給十五萬嫁妝,現在只給了不到十萬,裝修房子的錢還是需要婆婆出,既然她不仁,就不要怪我們家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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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的感情往往都是當局者迷,找人開導一下就豁然開朗了
可以幫助複合嗎?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