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女朋友是13年認識的,我們在一起1年多的時間內,她說我不夠關心她,並且對於放蕩不羈的她,我說了不止一次,她很時髦,在穿衣打扮上,一點也不知道顧及男友的感受! 經常穿一些低胸裝,走在大街上,男生每次多看幾眼,我就氣的不行,她還沾沾自喜的樣子,看着都讓人生氣!
後來她和一個男人發曖昧信息被我發現,後來她跪下來求我原諒她。但當時我真的很生氣!沒有立即答應!
期間我也和一些女孩子聯繫,那個女孩子是我一直追沒有追到的,因為我和她大學就認識了,大概在2009年認識的。別人看不上我,都不怎麼理我。在14年被我女朋友發現。我們吵架了,她提出分手,後來她又提出複合。
我原諒我女朋友後,15年我們同居在一起,後來由於工作原因,我和她發生矛盾,說她不理解我,我們吵架,我還動手打了她。
那時我和她聊過,我說你都不想把日子過好,不理解我工作辛苦,不和我同心同德,我說我對你真的很感謝,但我不是很愛你,因為我們性格都是很在乎細節,而且我要做事業你不理解我,儘管吵架吵的很兇,話雖這樣說,但那時候還是愛彼此的!於是吵架很快就和好了。
後來我倆來到了大連,找到工作後,租了房子,還有她的一個閨蜜,幹了一年多之後我想,這個工作不是長久之計。
為了以後,我15年四月,我去了鐵嶺學東西,她和她閨蜜還在大連,就在我來鐵嶺的幾個月了之後發現我女朋友再次出軌了,發現他們還上床了,後來我還看了女朋友手機,那個男人還給她發消息說就喜歡她穿的很少的樣子,我心裡真的很難受,接受不了,於是徹底的分開了。
之後的日子裡我過得真是生不如死,每天睡不着覺,吃不下去飯,從來都沒有這樣過,我想給他打電話,可是想想還是算了。就這樣我們過了三年後再次重逢!但這次相遇,讓我又再次陷入了困境!
仿佛像老天故意戲弄我們一樣,又給我們再一次相遇,就是當年的那個她。還是在我們當年經常去的那個地方!
這種尷尬的氣氛讓我和她沉默了許久,最後我還是主動跟她講話了。
從她口述得知「分開後的第三年,她和新交的男友分手了,男友常在外喝酒亂性劈腿,她不得不被逼離開,她分手後有過想回找我,可時間已過三年了,已是物是人非,她不想再給我再次傷害,於是她選擇了順其自然的自己生活。
後來她那次之後,她就一直找我,想和我和好,沒辦法,我真的太愛她了,我說實話還是愛着她的,沒辦法後來還是和好了,可是和好了之後我每天都會想到當年那件事,一想到那個畫面我心裡真的是要死的心都有。我這是在幹什麼呢?我到底還愛不愛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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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機構有專業的老師指導,我就在老師的指導下走出了感情的誤區,真的很不錯!
可以幫助複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