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狗死的時候,沒有一對情侶是無辜的(吃狗糧撐的)。可見情人秀起恩愛來,是有多麼的影響餐飲業復工復產啊。
鮮花、禮物、燭光晚餐這些都是基本配置,情侶們表達愛意的新潮方式早已變成了直接的紅包轉賬。不過一旦分手/離婚,錢財糾葛可就沒那麼簡單了。不想分手/離婚的時候財色兩空,《情人轉賬操作指南》就顯得尤為重要。一本指南只要一個贊,你買不了吃虧,你也買不了上當。
01 操作總則
戀愛有風險,轉賬需謹慎
02 操作分則
第一章 光明正大談戀愛
(1)一般原則:談戀愛期間的轉賬可不可以要回,要看轉賬的性質,如果是借貸的,可以要求對方返還;如果是贈與的,一般是不能要對方還的。
(2)含有特殊意義的轉賬:比如代表愛意的520 、521315201311314521314520等,一般會被認為是基於示愛的贈與,不能要求歸還。同樣,含有「9」等吉祥數字的非大額轉賬,屬於代表一定美好祝福含義的祝福紅包,根據生活經驗,也一般可以認定為贈與,不作歸還處理。
(3)借貸關係:對於大額的轉賬,出借方在轉賬時可以標明「借給你的」,或者在聊天記錄中明確借款的意思表示,而不是贈與給對方的;為了固定證據,可以在一段時間之後將所有的大額轉賬跟對方核對,並且督促對方還款;在催促的過程中一定要明確具體的借款數額,這樣在後期主張權利時,證據就比較充分,並且得到法院支持的概率就會比較大。
第二章%20甜甜蜜蜜共同居
(1)一般原則:同居前的財產歸各當事人所有,同居後的財產歸屬應為有約定的從約定,無約定的按照以下原則分割:①同居後一方的收入或財產,原則上應歸該方當事人所有;②同居後共同購置的財產屬當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確定按份共有。
(2)共同生活花銷:同居期間情侶相互的轉賬,若是為了日常生活開銷的費用,如房租、水電、煤氣、家具購買等,由於是同居必然產生的支出,出資方不得以對方有不當得利為由主張返還。
(3)大額彩禮:如果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當事人應返還彩禮;拒絕返還彩禮的,不予支持。對於一方明確是基於以結婚為目的才給與對方的大額轉賬,一般會認定為具有彩禮性質,最後未能結婚的,則支付方有權要求返回。
第三章 名正言順同林鳥
(1)一般原則:婚姻存續期間,除約定的外,夫妻一方對另一方的贈與,如果是個人財產的,贈與後就變成了共同財產;如果是共同財產的,還是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離婚時對該財產共同分割(所以「我的是我的,你的還是我的」這句話還是有法律上的道理的)。
(2)大額彩禮:①如果所收的彩禮由一方個人接收或購置結婚物品的,應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受贈的財物無特殊約定,應為夫妻共同財產;②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離婚時可以請求返還;③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在離婚時個人所分得的財產沒有辦法維持當地的生活水平生活困難的,離婚時可以請求返還;④收取彩禮後用於酒席花費、婚紗照拍攝等,屬於共同花銷的部分,不得請求返還。
第四章 偷偷摸摸找小三
(1)單方贈與個人財產:不經過配偶同意,單方贈與個人財產的行為有效。如果贈與物是屬于贈與人的個人財產,如婚前財產、婚後約定為個人所有、法定的婚後個人財產(如殘疾補償金),那麼贈與人擁有對贈與物的完整的處分權,不需要經過配偶的同意可以贈與他人,而且配偶不能撤銷這種贈與。
(2)單方贈送夫妻共同財產:贈與行為的效力處於待定狀態。如果配偶一方悄悄將夫妻財產贈與給他人,而沒有得到配偶另一方的同意,一旦配偶知情後,其表示同意的,單方贈與行為有效;配偶另一方表示不同意的,贈與行為無效,被贈與人應當將財產返還。
(3)非法同居花銷:配偶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贈與他人,但可以證實是用於與他人非法同居的必要共同花銷的,如租金、水電、煤氣、購置日用品等,配偶另一方要求返還的,一般不予支持。#小扎說事#
03 操作結語
談錢傷感情,談感情傷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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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列表
我一直有關注,真的很有幫助
可以幫助複合嗎?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
可以幫助複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