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愛你,只要你一個肯定,我就足夠勇敢。
--------------宮崎駿
真正愛過的人,恐怕很難忘記吧。
人們總說要忘記一個人,要麼需要時間,要麼需要新歡,卻沒有人能夠告訴我,要多少時間才能忘記你,要什麼樣的新歡才能夠替代你。
以前所有愛過的痕跡都是真真正正存在的。我們沒有辦法忽略它的存在,也沒有辦法否定它的意義。
我記得,你看見我就眉眼帶笑的神情。
我記得,我自己每次看見你,都格外緊張的樣子。
我記得,你第一次和我親吻時我的心跳有多強烈。
我記得,我們出去玩的時候你總是會拉着我,掌心的溫度。
我記得,每次吵架冷戰我拼命抑制住自己想要聯繫你的心情。
我記得,你說過你會永遠陪在我身邊。
可後來我們還是分開了,我們各奔東西,被生活所壓抑。
漸漸地,我被工作以及瑣事占據了大部分生活,我以為我已經忘記你了。
直到有一天,我走到了一個好久都沒有再去過的地方,看着路邊逐漸熟悉的街道,那個時候我才明白,我從來都沒有忘記過你,一點都沒有。
曾經那麼愛過的人,怎麼可能說忘就忘。
我一直以為時間很強大,它可以帶走所有的愛恨。可慢慢的我發現,時間什麼也沒帶走,時間什麼也帶不走,留下的還是我的思念。
後來,時間過去了很久,新歡也如期而來。我才恍然明白,真正放下一個人是什麼感覺。不是空空蕩蕩卻嗡嗡作響,也不是心中仿佛缺失很大一塊,而是我繼續着我的生活 ,吃飯工作打遊戲。
以前總是要時不時發幾條想要告訴他的話的朋友圈,總是想改個頭像、簽名來引起他的注意,現在變得懶得發、懶得改、也懶得想。
你仍舊在我心裡,只是再想起你時,內心卻沒什麼波瀾了。不會偷笑或失落,就像是一個認識很久的人,也是曾經用力愛過的人。當然,是曾經 ,僅此而已。
其實,不在意,才是最後的溫柔。
這些年來我最幸運的兩件事情:一件是時間終於將我對你的愛消耗殆盡,另一件是很久很久之前,我遇見過你。
原來,愛可能也是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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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覺老師還是蠻好的,上次分手都特別難過,後來聽了情感調解之後,我也很快走出來了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