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話,我現在的情況全是因為恨嫁,雖然對於男朋友家的要求很不滿意,因為彩禮和房子的問題,鬧的很僵,最終的妥協說實話我們家很不情願!這樣的情況下結了婚,真不知道以後能不能幸福。
男票父母離異。他家賣了原來的老房子才買了現在的房子。他家的情況我爸媽大致是知道的,沒什麼存款,唯一值錢的就是現在的那套房子了。
所以在結婚這件事情上,我們打算能簡單就簡單的辦。
本來說好初二他家來提親,首飾都買好了,可是2月8號下午男朋友給我說要拿彩禮。一萬一,之前我聽家裡的親戚和我媽說過:規矩是六萬六,就怕自己家人嫌少,就有點不自在,跟男朋友說我回去問問(在這之前我家人一直以為彩禮是在結婚前一個月商量婚禮細節的時候拿的,根本就不知道這回事。)
按照風俗,彩禮錢我們那邊都是10萬往上跑。考慮到他家的情況,我爸媽說彩禮錢必須要給,結婚當天我家會再添幾萬,讓我原封不動的帶到婆家去。這個彩禮只是個形式而已。因為我們那邊別家嫁女兒彩禮都是十幾萬打底,只有我們家彩禮少的話,村裡有的是長舌婦,我爸媽的臉面肯定掛不住。
可是男票一口回絕,說他家沒這麼多錢。還說我沒有幫着他。他說要是我們家不鬆口的話,這個婚就不結了。你們說他是不是太過分了!我們家都這麼讓步了,還說我們家沒有體諒他!真是不知好歹。
結果到大年30的時候家人都在忙,我媽隨口說了句:「打聽的有六萬六的,九萬九的···這會忙,等會再說這個事情。」我腦子也是被門夾了,就打電話告訴我男朋友我媽打聽的最少六萬六。結果說着說着我倆吵起來了,我平常比較任性,男友也都讓着我,就吵得很厲害。
到了吃飯的時候我爸問剛剛什麼事。我才說:「男方家說給一萬一」我爸問明情況當即表態:按人家的規矩來,讓我給男友打電話說清楚就一萬一。可是因為我當時在生氣就在說了之後又和他吵了幾句。第二天大年初一我中午打電話給男友的時候,男友說已經給家人說了,家人很生氣,表示不理解。
後來兩家人僵持不下,男友終於來我家提親,說帶了6萬6,問我夠不夠,我不知道我們當地彩禮多少,問了爸媽也說無所謂,就說夠了,還多了,讓他們隨便帶。
等他們來了之後,親戚跟我說,我們當地彩禮10-20萬,紛紛諷刺了我。
於是,在和他爸媽碰面的飯局上,我爸媽說讓把他的房子加上我的名字,他們全家都同意了,甚至說只寫我的名字都可以。
如果不能加名字,做公證也可以的,男友當場還查起了資料。這把我傷的不行!
因為我家是拆遷戶,如果男方把戶口遷到我家來,就可以多分一份,我家的態度是希望男方遷過來但是也不強求,分到我倆這份房子只寫我自己的名字,不會寫男方的,就算遷到我家來,孩子也是姓男方家的姓。
男方家找了中間人來我家問情況,我們家所有條件都是跟中間人說的,男朋友的媽媽知道我家會拆遷,他媽媽聽了中間人的轉達之後,直接給我打了兩次電話質問我為什麼我家有房子,還要他們買房子,我說看男朋友意思吧,後來又說,首付可以出,但是我家拆遷的房子得有男方的一半才可以。
估計這個首付也就十幾二十萬,而我家這邊房價現在一萬八到兩萬之間,付十幾萬的首付就想分走我家一半的房子,男友媽媽說自己兒子戶口遷過去不好看,我媽媽開始就說了簽不簽自願,就算簽到我家名下以後孩子也是姓男方的姓。
我其實心裡已經妥協了,但是媽媽對這很在乎,一直問我想好了沒?說實話我也在想,這樣不情不願的結下了矛盾,以後能幸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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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覺老師還是蠻好的,上次分手都特別難過,後來聽了情感調解之後,我也很快走出來了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