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星期前,我和談了六年的男友領證結婚了,這本應該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可是我的心卻痛得要死,因為我們沒有婚禮,沒有婚紗,沒有任何的儀式,甚至連家人的祝福都沒有,我們義無反顧的在一起了,為了愛情我們放棄了很多。
我和男友是大學同學,剛上大一沒兩個月就在一起了,其實我在入學的第一天就注意到他了,之後我們在同學們的撮合下在一起了。在學校里我們度過了四年美好的時光,畢業之後我們一起回到家鄉工作,而我準備把他介紹給父母。
可是父母知道男友的家庭情況之後,卻不同意我們在一起,因為男友生活在一個離異的家庭中,父母都再婚了,他成年之後就獨自生活,和父母之間的交往,只有要錢的時候。父母不希望我和一個生活在這種原生家庭里的人在一起,他們害怕男友的心理會有問題。
可是我和男友那時已經在一起四年了,這四年裡他對我一直非常好,並沒有父母所謂的那些心理有問題。其實,我知道父母只不過是找藉口讓我和男友分手,因為當時他們已經給我物色了更好的相親人選,因為男友我遲遲不肯答應。
和父母的這場拉鋸戰持續了兩年, 這兩年裡無論我怎麼說,父母就是不答應,甚至一直給我介紹相親對象,期間男友想過放棄,但最終因為我堅持了下來,可是我知道,父母認定的事情是不會改變了。
最終我做出了一個堅定的選擇,我從家裡偷出來了戶口本,和男友偷偷領證結婚了,雖然什麼儀式都沒有,但是我很高興嫁給了最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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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謝你了,我們現在都已經和好了,謝謝!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