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童癖指的是成年人以未成年、青春期未發育的兒童為對象,獲得性滿足的一種病理性性偏好,戀童癖往往伴隨着兒童猥褻、性侵行為,將罪惡的雙手伸向了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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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騙說474:戀童癖們性侵兒童來自防騙大數據00:0013:03
由於家長的忽視、兒童性教育的缺乏以及兒童的自我保護意識缺失,一旦壞人對兒童構成性侵傷害,兒童身體上童貞被剝奪,心理上還會受到恐懼屈辱、自責懊悔的精神折磨,噩夢已經開始,黎明難再到來。
這不禁讓人想到前陣子震驚全球的「韓國N號房」事件,同樣也有未成年受害者遭遇了性侵。
甚至還有一些「戀童癖」團伙,為了滿足自己的畸形欲望以及牟取利益,想方設法利用網絡誘騙兒童,並形成了一條涉未成年人色情的黑色產業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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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色情產業」俗稱「兒童色情產業」,根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定義,兒童指的是「18周歲以下的任何人」,因此該產業指的就是針對18周歲以下任何人群的涉色情活動。
下面幾種,就是網絡上比較常見,並且兒童本人「親自參與」、直接侵害到兒童權益的模式:
文愛、嗑炮
「孩子就在我眼皮底下玩手機,但我沒想到她居然正在遭受陌生人的言語猥褻。」2018年,一位母親發文指控某大V與自己10歲女兒「文愛」...
近幾年,在一些社交平台上,各類色情內容正在以一種「赤裸」又「隱晦」的新形式蔓延,並且主要在未成年人之中傳播,其中最典型的就是「文愛」、「嗑炮」。
文愛:指的是利用文字來進行「性愛聊天」,雙方通過文字描述的方式來刺激感官,獲得精神上「性滿足」的方式,在這之中通常還會進行「角色扮演」。
嗑炮:模式與文愛類似,但使用的途徑是語音,雙方通過電話或其他通訊軟件,通過語音方式來進行「性挑逗」的對話,比如直觀地描述「性行為」。
文愛、嗑炮,這些都是新興的網絡名詞,一般中老年人群並不了解也未曾接觸;而一些心懷不軌的不法分子,利用未成年人對新鮮事物的好奇心,打着「戀愛」,或者「尋求刺激」 的幌子,誘導未成年人參與此類活動。
甚至在一些音頻軟件上,有網友曾發現,不法分子以動漫頭像為掩護,公然發布教授如何「磕炮」的語音教程,甚至在課程後引導聽眾聯繫自己,進行「實踐課程」。
於是,在網絡上出現了這樣一群人,他們潛入Coser聚集的社交社群,尋找那些「心智不全、缺錢、熱愛Coser文化」的孩子,以「零花錢援助」的名義來接近他們。
剛開始,他會要求這些孩子穿着一些暴露的服飾來拍攝一些視頻和圖片,以此來交換物品,之後惡劣一些的會以金錢為誘,發展為非法性交易,甚至有一些會誘騙孩子到線下見面,強制實行性侵犯。
在這之中,如果有孩子意識到受騙,想要反抗時,不法分子還會拿着孩子之前拍攝的照片與視頻,威脅將這些東西發送給孩子的親朋好友,以此逼迫孩子就範。
童星招募
「他們的要求里寫了,身體發育得好才有出道機會。」13歲的欣欣為了自己的童星夢,不止一次通過視頻向陌生人展示自己的隱私部位...
事實上,沈某並不是個案,從發布童星招募信息,冒充影視集團高管,設計檢查身體敏感度等藉口,到誘騙女童拍攝各種淫穢視頻照片並進行非法販賣,「童星招募騙局」已形成了一條「隔空」猥褻女童的黑色鏈條。
這些不法團伙,利用孩子們的「童星夢」,在網絡上假冒「星探」或「經紀人」的身份大量散布「招募廣告」,之後與有意向的孩子取得聯繫;先是騙取孩子們的基本信息、生活照片,隨後進行查看身材和發育情況的「面試」。
待取得孩子完全信任後,再以考驗演技、安排任務為由要求他們拍攝各種淫穢照片和視頻,之後還以交換、販賣的方式在網絡進行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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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上面介紹的幾種網絡上「涉未成年人色情黑產」常見類型,我們可以發現,這些專門「針對未成年人實施的性犯罪」,除了都利用了未成年人涉世不深、心智單純外,還有以下四個作案特點:
專業
這些不法分子在作案中都會準備一整套非常專業的話術和相關證明,例如在「童星招募騙局」里,他們會先在網絡上搜集或者合成一些虛假的素材圖片,例如偽造的公司營業執照、演出的劇照等,當有受害者提出質疑時,就提供這些證明,由於孩子們缺乏判斷能力,很容易就誤以為真。
門檻
針對未成年人實施的性犯罪案件通常都是單人作案,不需要團隊協作。同時,也沒有什麼特殊的技術要求,作案的門檻非常低。
家庭
在這些案件中,有兩類兒童最容易成為不法分子的目標。一類是留守兒童,這些孩子由於父母不在身邊,監管不到位,尤其是農村的留守兒童,更是兒童性侵害的重災區。另一類是家境貧寒的兒童,這些孩子由於家庭條件比較惡劣,很多經濟需求無法被滿足,極易被不法分子以金錢誘騙。
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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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管疑似性侵養女」事件爆發後,網絡上掀起了一波討論熱潮,很多童年曾經受過類似傷害的網友,都勇敢的說出了自己遭遇性侵害的經歷。
看着這一個個字字誅心的故事,我們覺得萬分痛心,故事中的受害者可能早就長大成人、可能已經成家立業、可能也養育了子女,但是,這段經歷卻成為了永久的噩夢。
針對未成年人的性侵害,不僅僅會嚴重傷害孩子的身心,還可能扭曲他們的世界觀,改變他們對未來的美好期望,甚至帶來一輩子無法癒合的傷痛!
對未成年人的性犯罪,已是我們所有人都應直面的社會問題。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與不滿14周歲的女孩發生性關係,不論女孩同意與否,都一律按強姦罪從重處罰。
同時,2013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門聯合發布了《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該意見第21條也規定了:
「對幼女負有特殊職責的人員與幼女發生性關係的,以強姦罪論處。對已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女性負有特殊職責的人員,利用其優勢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無援的境地,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範,而與其發生性關係的,以強姦罪定罪處罰。」
然而,僅依靠國家立法對未成年人進行保護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社會性教育的覺醒以及強化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識。
家長和學校需要向孩子們普及基本的性知識,讓他們明確什麼是隱私部位、身體的哪些地方不能隨意向別人展示和被他人觸碰。
同時,要重視對孩子的監護,注意其他人對孩子的親密程度,保持警惕,平時多關心孩子的身體和心理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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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謝你了,我們現在都已經和好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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