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六年又分手,估計是挺崩潰的。六年時光,可以說是一整個青春了,如果你跟對方相愛六年,最後卻分手,就等於是拿整個青春換一場有始無終的愛情,值得嗎?
有網友分享自己的親身經歷:
「我和她,從初中到畢業,再到工作,整個青春都是她的影子。熬過了老師家長的反對,熬過了異地戀,初中同學聚會的時候大家都非常驚訝,驚訝我們竟然還在一起,這時候我們就會驕傲的相視一笑:對呀,我們熬過了所有艱難把最好的青春給了彼此。可現在,我們已經分手了。6年了,分手了,喝多腦子裡是她,清醒腦子裡還是她,無論怎麼樣就是忘不了她,太難受了!感覺都要死了,分開的時候痛到無法呼吸,哭也哭了鬧也鬧了,但每次想起來還是心痛,遺憾的不行,怎麼就堅持不下去了呢?」
「分手的時候,我媽比我還難受,全家人都以為我們最後會在一起,最終還是分道揚鑣。我用了一年的時間淡化,心裡依然有他的身影。回想剛分手那半年,整個人都是頹廢的,就感覺自己快要死了,生無可戀,我姐姐擔心我想不開經常來看我,我媽天天陪我聊天解悶,現在也沒有完全忘記他,估計我可能一輩子都沒法忘記他了吧。」
前一秒還大口喝酒大口吃肉能談笑風生,後一秒提到你從默不作聲到聲淚俱下。強忍着淚水破涕一笑舉起酒杯說出了自己最違心的話:「這都多久了,我早就不難過了」。只不過那個時候我沒能欺騙得了別人,更欺騙不了自己。
有人總結一句話:「年輕時,你把愛情當生命,後來,你沒死,愛情替你抵了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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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的感情往往都是當局者迷,找人開導一下就豁然開朗了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