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現在很多的女生都比較現實,想找到一個不物質的女生很難,所以和女朋友交往的時候,我一直都隱瞞自己富二代的身份,過着很平凡的生活。可沒想到女朋友竟然嫌我窮,要和我分手!
我知道做為一個男人沒什麼多餘的錢去談戀愛是一件比較悲傷的事,可是我還是就這樣了,我一邊讀書一邊打工,不要家裡的錢,連生活費也不要,還負擔着和女友一起的房租和她的生活費,偶爾去外邊小資一次,我覺得這種日子也不錯了。
可是,有一天女友小荷不幹了,她說這種日子不想過了,我問她想過什麼日子。她說她就是什麼也不想做。我問她,現在她做什麼了,不就是去上上課,玩玩手機而已。高興就做頓飯,不高興時飯都是我做的。我一個學生,一個月拿六千塊養活我們兩個人已經不錯了。她家裡給她的生活費她全用來買衣服化妝品了,女孩子愛漂亮這也無可厚非。
吵完之後她也沒理我,第二天一下課就和別的同學去了酒吧,說是為同學慶祝生日。去就去吧,反正又不是第一次和同學出去,不過我不喜歡那種場合,而且都是她要好的同學,平時和我也沒多少來往,她也沒說要我去。不過她那晚喝得爛醉,同去的同學用她的手機給我打了電話,讓我去接她回來。
結果她借着酒勁耍起了酒瘋,罵我罵得真難聽,我從來不知道她竟然這麼會罵人,連我爸我媽都罵了個遍,說我窩囊,別人的男朋友給她們買LV,開寶馬了。
我氣得牙痒痒,但是我忍了。罵我可以,但是罵我的父母家人就不行。我把她一個人扔在出租屋裡,收拾了自己的東西連夜搬回了學校寢室。
最初前女友給我的印象是一個特別清純的女孩,長得雖然不是很漂亮,但是挺可愛的,所以我很喜歡她。我們在一起戀愛的三年時間,一直都相處得很好,雖然我們在大學期間,沒有太多的生活費,但是我一直都很疼她,有一分錢我都給她留着。
我很少買衣服,雖然給她買的衣服也不貴,但是只要她喜歡,我都能儘量的去滿足。大四時,我們也一起找工作,參加工作後,我們的經濟其實挺好的,只是我不想表現出來,可是我覺得我們的感情反而不怎麼好了。
主要是因為接觸的人群不同,前女友變了,她變得現實了。開始嫌棄我給她的太少,她開始了攀比,越是攀比,就對我越嫌棄。也確實是,我不能給她更好的物質生活,但是我對她的心始終沒有變過,還是有一分錢都緊着她花。在我們畢業半年後,我們還是分手了,就因為她說我沒有能力給她買房,她說不想以後跟着我過苦日子。
當初我苦苦的哀求她,儘管我做出各種承諾,可是在她看來根本就不屑一顧,最後還是跟我分手了。跟她分手的這兩年,我一直也沒有再戀愛,只是覺得現在的女孩都很現實,我想與其把時間花在戀愛上,不如更好的投入工作。
她說並非是我不好,只是她不想過苦日子罷了。因為她這句話,我一直覺得是我對不起她。可沒想到,僅僅半年之後,她就結婚了。她婚禮那天,還專門邀請我參加了。我雖然很難受,還是去了。那天賓客很多,現場裝飾得也挺豪華的,估計她確實嫁了一個如意郎君吧。我知道,我們註定走不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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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一點就放棄了,幸好遇見你們,真的很感謝你們的幫助!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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