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初戀是三年前認識的,那時候我才20歲,她19歲,她長得很漂亮,在我們老家算是數一數二的長相。當時我對她一見鍾情,我們互留了號碼,聊了幾天,最後我試着表白,她沉默了半晌後說對我第一印象很好,願意和我做男女朋友,當時我高興壞了。
那時候我大學讀了一年就輟學了,找了點關係,去了當地一家國企上班,因為她海上學,所以我們兩個人成了異地戀。為了談戀愛,我們兩人經常電話聯繫,即使是這樣,我們兩人的感情升溫也很快。
畢竟當時年級都小,做事很衝動,分開不到兩個月,她就跑來找我,放棄了自己的學業。當時我雖然很想她,但是也是比較反對她這個時間來找我,因為當時確實不是時候。
可後面的事,也順理成章,我租了房子,兩人住到了一起, 她雖然能力比較有限,很難找到工作,但是絕對的賢內助,家務飯菜,都做的很好,但是我那時候剛工作,掙的很少,只能是勉強維持生活,很艱難。
那個時候,我們在一起情人節沒花,周末也就是出去走走,買衣服也都是地攤貨,但是她總是說心甘情願的,只要能和我在一起就好,就這麼磕磕絆絆在一起呆了差不多一年。但是後來因為我工作出了點問題,過得非常苦,再加上家人都反對我們在一起,所以分手了。
分手後的一年裡我一直沒法聯繫到她,我的想法也是先讓她冷靜下,自己有起色再回去找她,憑着這幾年的感情,應該能追回來她。所以,很快,我就又找到了工作,準備一步步來,成功之後再把她接回來。
三的時間,我的收入也漲了不少,所以我一直在打聽她的消息,我去過她家,沒有找到她,等到我們再見的時候她說自己已經結婚了,而且現在已經懷孕了。當時我就懵了,站在街上直接愣住了,我不相信這是事實,但是看着她那鼓得高高的肚子,我只能默默哭泣。
我恨當初沒有留住她,恨自己沒有本事,現在只能眼睜睜的看着她跟着別人走。這件事情一直是我心中揮之不去的遺憾,加上她又是我的初戀,更忘不了她了,所以我很絕望。但是無論怎樣,還是要祝她幸福,畢竟她是我愛過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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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回一段感情就是挽救一個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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