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的時候,我說,每天更新一節;後來又說,隔日一更;再後來,路子就越來越野了,有時候十天半個月不更。
我能回罵嗎?我能破罐子破摔嗎?不能,因為,錯在我啊。
我要想挽回他們對我的愛,我該怎麼辦?
除了趕緊更新起來,除了更用心的寫,除了傳遞更多走心的東西,別無他法——而且,我只能默默地繼續更新,我不能指望他們再愛我,因為我已經失信於人了。
可能當我連續更新一段時間以後,或許他們當中的一些人,就會原諒我吧。
嗯,這就是挽回,跟你分手了想挽回是一樣的——默默做自己該做的,至於對方會不會原諒你、會不會再愛上你,這一方面取決於你的表現,另一方面取決於對方的想法和狀態。
所以,不要迷信於套路,不要迫切於結果,急火攻心、鬼迷心竅、欲速則不達。
嗯,寫到這裡,才算是準備開始正題。
在上一節中,我講了8個字,「愛則無欲,欲則無情」,這是關於挽回最基本的價值觀。
(鑑於這篇文章現在算是單獨擰出來的,我解釋一下什麼叫「愛則無欲,欲則無情」——因為這聽起來不像是人話。所謂「愛則無欲」,就是如果你真的愛一個人,那愛就完事兒了,想方設法對人家好就可以了,別想着你的付出能不能有回報,這是為了真挽回,挽回以後還想好好在一起那種;所謂「欲則無情」,那就是為了假挽回——我不甘心,我就單純想證明我可以挽回他,為了得到他,我可以忍受一切不能忍。)
OK,明白了這一點,那——拿着這個價值觀,我們就可以操作挽回的事了。
說到這裡,我就講一講自己曾經那些關於「挽回」的事吧,雖然幾乎都不是挽回愛情,但——事物都有普遍聯繫性嘛,所以或許會能給各位挽回感情一些啟示。
那……我就按時間順序來吧。
第一次「挽回」,那年我12歲
這不是一個關於愛情的挽回,但比愛情更難。
是這樣的,我讀初一的時候,12歲,成績很好,全校第一,而且幾乎每一科都是全校第一。
因為學習好,老師們都很喜歡我,所以我有點心高氣傲,當然也有點肆無忌憚甚至恃寵而驕。
剛開學沒一個月,班裡要選班干,但班主任言而無信,說了要選又沒選,除去更換了勞動委員這種沒什麼光輝的官職,其它的重要職位,諸如學習委員和班長都沒有換。
因為——學習委員是政教主任的女兒,班長是班主任的女兒。
我就非常不服啊,憑什麼?這特麼公平嗎?大清都滅亡一百多年了,怎麼還搞君權神授那一套?能不能來一次民主的選舉,誰有能力誰上,為什麼要搞這種專制呢?你可是為人師表,叫我們做人的啊。
於是,我就在班裡的那個「意見簿」上寫下了我的建議——老師,我覺得您這麼做不行,有失公允,您不應該指定您的女兒當班長,班干應該由全班同學選舉產生吧。
寫意見就算了,我還寫上了自己的名字,我當時還覺得——哇,我這個建議,提得太特麼棒了!
結果,第二天開班會,班主任就翻到了這條意見。
平時溫柔賢淑的她,突然。。勃!然!大!怒!
「我的女兒我不心疼,那我心疼誰?」
我當時委屈得……一直默不作聲,想要放聲大哭但只能流淚飲泣。。
實在太他媽委屈了,我說的有錯嗎?
您一個三四十歲的大人,不反思自己的問題,為什麼還要遷怒於我?
在班會的後半段,因為學校要出一期類似於永久性的黑板報,但她卻不讓我去寫——我從小學二年級到六年級,一直都是全鄉所有書法比賽的第一名。
整個鄉鎮,就沒有寫字比我還好的小孩兒啊!
但她還是指定另外一個同學寫了,有點跟我鬥氣的意思。
後來,出黑板報的時候,是周末,我讀初二的哥哥也參與了(他是他們班字寫得最好的)
我哥哥回到家以後,他跟我說——在出黑板報的時候,我們班主任和她老公也在,我的班主任對她老公講:
「就算李彎灣是全世界字寫得最好的人,我也不稀罕他」。
嗯,她老公是我們學校的校長。
我的天哪,我那時候只是特麼的一個12歲的小孩啊,你們一家,一個是校長、一個是班主任、一個是班長。。好處都是你們的了、權力都是你們的了。你們還嫌不夠嗎?為什麼要傷害我一個12歲的留守兒童。。
難道我犯了什麼不可饒恕的罪過嗎?我只是一個小孩啊,不是說大人量大嗎,為什麼你們連我都容不下。
後來,我回到學校,意識到自己不能跟老師作對,因為我父母都是農民,我們家沒有任何背景,遭了罪、受了委屈,得自個兒受着。
爸爸說,牙被打碎了,只能自己咽下去,因為我們沒有任何可以講道理的地方。
於是,我就主動示好啊,每次見到她,我都殷勤地打招呼,「老師好」說得可熱乎了。
但是,她視我為無物,根本不會正眼瞧一下我。
我能怎麼辦?
要轉學?我一個留守兒童,父母在外省打工,這辦不了;要跟老師對着幹?那更不行,我從小一直全校第一,是家裡的甚至是一個家族的希望,我不能破罐破摔。。
於是,我邊流淚邊想,我該怎麼辦啊。。難道就不去上學了嗎?
可我轉念一想,不對,我那麼聰明,我一定可以找到解決的辦法……
要去找老師求原諒嗎?那不可能,她一天天那張拽得跟二五八萬的臉,肯定不會原諒我。。
所以,我只能從長計議,不招惹她,默默行善就好,我相信我默默付出、做一個乖孩子,遲早有一天會打動她的。
於是,每天放學後,我都跟值日生一起打掃衛生;每節課下課之後,我都去擦黑板。。。
班裡所有的事,只要我能想到的,我都會去做。但這一切,並沒有效果。
我偶爾也曾崩潰過,偶爾也想放棄過。
但堅持成了習慣,我每天就那麼默默的做着我認為「終將有效」的事。
快期末的時候,距離我得罪她已經很久很久了,有天晚上,上晚自習的課間,我去擦黑板,而且把粉筆灰槽的那些粉筆灰耐心地清理乾淨。。
這一幕,被偶爾來視察學生晚自習情況的她看見了,但她什麼都沒說。
第二天,我們語文測驗的試捲髮下來了,毫不例外,我又考了最高分。
但這不重要,重要的是,班主任(語文老師)表揚了我,說我一個什麼句子寫得非常美,還閉着眼睛想象了我描繪的那個美好畫面。。
說我寫得太好了,太有才華了。。
這件事過後,她算是原諒了我,而且,見到了我還會主動向我問好了。
我忍辱偷生的半年,最終還是獲得了我想要的結果。
嗯,這段對於年少的我不那麼美好的經歷,對我的影響實在太他媽大了。。
從那件事,我就知道「欲則無情」是多麼可怕,雖然我當初還沒有總結出這麼精闢的話來,但我已經有了這種意識了。
如果你想要得到什麼,埋頭苦幹就好,只要時間足夠長,早晚你是可以成功的——你得相信這一點,這是基礎的基礎。
當然,「埋頭苦幹」是底層的價值觀和信仰,從技術手段上來講,你需要時不時刻意的讓別人知道,因為影響是潛移默化的、由量變到質變的嘛。
但請注意——你不要直接讓別人知道,你要讓他自己不經意間看到,你得讓別人覺得你不是在演戲,你是心甘情願自己為自己做的,不是為了給他看而做的,這個度要掌握好——專業的術語叫「不要暴露需求感」。
其實,挽回就這樣——如果你不是真的愛,更多只是不甘心的話,你就可以「欲則無情」。
被分手了、被離婚了,你現在最需要做的,不是拼命地糾纏,不管對方做什麼,要順着他的意,最起碼不要進一步激化矛盾。
你默默的行善,默默自己修煉,默默對她好,不要求結果,最起碼不要在短時間內求結果。
人心都是肉長的,一天感動不了,一年感動不了,三年還不行?十年還不行?
關鍵就是,你的慾念夠不夠重,你的決心夠不夠強,如果你是那種能挽回就挽回,不能挽回就拉倒的想法,算了,你還是儘早拉倒吧。
你花了很長時間讓一個人失望,或者說你做了一件嚴重傷害對方的事情,根據能量守恆定律,你也要做最起碼同等量的好事才能清除他對你的壞印象吧。
你要連這點都意識不到,你還挽回個屁啊。
第二次「挽回」,那年我16歲
我讀初三的時候,有了個女朋友——這看起來是個愛情故事,但由於發生在年少無知的時候,跟真正成年世界的感情還是有很大區別。
所以我沒把它算成情感挽回——只是把它當做類似於情感挽回的事。
別問我為什麼12歲讀初一,16歲讀初三。
因為我留守兒童沒人管,初一到初三成績一直在下滑,從全校第一到全校第三,又從全校第三到第十,最後滑到四五十名。。
本來在我們那種鄉村中學,能考上重點高中的就那麼兩三個,好的時候有七八個,不好的時候一個都沒有。
所以,四五十名的我,沒辦法,只能復讀。
在復讀的時候,因為老油條了,而且那時候我又成了全校第一,甚至全縣的前幾名,考重點高中肯定沒問題了。
在那個時候,我就跟一個小朋友談戀愛了。
為什麼說是小朋友呢,因為那個女孩才特麼讀初一,哈哈哈哈,寫到這裡我都忍不住笑了,你現在看一個28歲的男生跟一個24歲的女生戀愛,你會覺得沒什麼。
但大家年紀基數都很小的時候,你一個16歲的男的,跟一個十一二歲的小女孩,甚至都只能叫兒童戀愛,是很奇怪的,是很羞恥的。
但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那時候學習又好,文章又寫得好,學校里的人都在看我寫的文章(我自己出了個小說集,大家都在分享着看,有一大群粉絲)
真的是春風得意啊,很多女孩都喜歡得不得了。
我飄了,真的飄了,根本不把我的小女朋友放在眼裡。我私底下就跟別的女生曖昧,甚至牽手。
這些惡劣行徑被她發現了,於是她找到我,要我給她一個交代,當着眾人的面,狠狠的扇了我一巴掌,然後倒在了別的男生的懷裡哭了。。
真的,跟電視劇演的一樣,特別刺激,我那么小年紀就嘗試當了一把渣男,也算是年少有為出息很大了哈哈哈。
這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打了我,還對我懷恨在心,說要找人揍我,或者讓我找人揍她。。
(這是什麼奇怪的要求?)
從那一巴掌之後,我們糾纏了一兩周,然後正式分手了。
分手之後,像所有的渣男一樣,我開始「忽然明白」,開始「大徹大悟」,於是,我就想着挽回。
但我跟別的渣男可能還不太一樣,我畢竟比較聰明嘛,而且因為春風得意,所以智商也還在線。
於是,我每天就些日記。
(後來我有寫失戀日記的習慣就從那個時候開始的)
我寫日記,寫什麼日記呢?就是寫對自己惡劣行徑的反思,寫對她的思念,對她的愛。。
嗯,這是日記,自己寫給自己看的日記。
寫了二三十篇了,我就找到我的一個朋友,叫他偷去給我的小女朋友看,並且囑咐他:
「你要叫她趕緊看,看完趕緊還回來,不要讓李彎灣知道,趁他生病回家了,你趕緊看,看完我還得拿回去放好,他要是知道我泄露了他的日記,他會弄死我的」。。
然後,我那小女朋友,被感動得一塌糊塗。
過了幾天,她約我見面,邊跟我說她之前的錯邊哭,最後倒在了我的懷裡。。
「寶貝,我們和好吧」,她哭着說。
哎呀,寫這個故事真是感慨呀。
我真的是。。。小小年紀,渣不說,還老奸巨猾、套路滿滿。
所以我現在不太喜歡別人玩套路,因為這些套路,我十多歲就玩過了。。
但是,不得不說,很多時候,套路這個東西,還是非常有用的。
但這其中的底層邏輯,還是那四個字,「愛則無欲」。
我當時春風得意,並不可憐,我並沒有把自己擺在一個受害者、一個弱者的地位。
我也並沒有十分強烈必須要挽回,而且還有一種莫名其妙的優越感,所以最後又把小女朋友哐了回來。
所以,挽回最忌諱的,就是把自己擺在一個弱者的位置。
你一旦覺得自己弱,你就廢了。
而且,挽回中,最糟糕的是——你先是把自己擺在一個弱者的位置,然後哀求、瘋狂打擾、想要快速挽回、自己有點改變就渴望對方扭轉對你的態度。。
你這樣能挽回才有鬼呢。。
姿勢不對,努力白費。
第三次「挽回」,那年我17歲
這是我讀高一的時候,故事的男配角,是我的班主任。
沒錯,我才是主角。
我那時候不知道怎麼了,跟特麼中了邪似的,一天天就知道作奸犯科。
跟我讀初一的時候是天之驕子不同,我讀高一的時候在重點高中,年級排名700多名(一個年級1500多人),基本上是學渣中的學渣。
成績不好也就算了,我還一天天的搞一些鬼名堂。
有天下了晚自習,我強吻了我們班一個女生,親了臉。
這一幕,正好趕上了班主任回辦公室(他辦公室就在我們教室隔壁)
他正好撞見了,跳起來朝我胸口就是一飛腳,然後噼里啪啦地朝我腦袋一通亂打。。
打完之後,馬上把我叫到他的辦公室,第一句話是叫我趕緊捲鋪蓋走人,說我不配為人,說我這種流氓行徑在社會上「腦殼都要被人家打成南瓜餅」。。
(當時還覺得他這個形容怎麼那麼好吃)
我能怎麼辦?就認慫啊,顫抖地說自己不配為人。
後來快熄燈了,他讓我回去反思反思,順便收拾一下我的鋪蓋,明天他找車子送我回家。
第二天,他把被我強吻的女孩和我叫到辦公室,我當時非常非常恐懼,一方面是因為自己犯了大錯;另一方面是我父母都在外打工,不知道還以為我讀了重點高中就是在學校里好好學習的。。
我要是被開除了,這不僅是前途的問題,而且會讓我父母都沒面子,更重要的是會嚴重傷了他們在拋光廠一天工作16個小時也要望子成龍的心。
在辦公室里,班主任對我說:
「如果她能原諒你,我就放你一馬,如果她不能原諒你,你就回宿舍收拾鋪蓋走人」。
女孩一直不說話,接着又哭了起來,說,「你對我這樣子,你讓我以後怎麼嫁人」。。
我。。。
隔了差不多半個小時吧,她才慢慢悠悠的說:
「老師,我原諒他了,給他一次重新做人的機會吧」。
(今天我能坐在這裡寫文章,真的需要特別鳴謝我的這位女同學,祝你婚姻幸福,孩子健康,萬事如意,真的。如果你當初不原諒我,我現在可能還在老家的山上搬包穀)
這件事之後,我的班主任不再理我了,我又拿出初一的時候那一套,好好接受勞動的改造——果然,還是有用的。
一段時間後,他還是原諒我了。
但是剛好沒多久,學校就有一個「十大歌手」的比賽,我唱了一首《大約在冬季》,初賽還得了第二名。
可是複賽的時候,我棄權了,因為我不知道怎麼弄光盤,我都從來沒有跟着伴奏唱過歌,由於自卑和害怕,我就放棄了。
這下惹毛了班主任,他在課間操的時候辱罵了我,真的是辱罵,說的特別難聽,什麼「四不像」,什麼「丟人」「浪費機會」「浪費糧食」等等。。
從操場回到教室,他還是不放過我,繼續罵我,還叫班長在班級的「光榮榜」上給我加了5顆黑星星。
(5顆黑星星,在現實社會裡,相當於有期徒刑20年)
從那以後,他是真的恨我。當然了,那種恨,跟我初一那個班主任對我的恨不同。
但高一這個班主任,他對我的恨,就是——人世間怎麼會有這種垃圾?干垃圾、濕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我肯定是有毒的那一種。
無法被教化,簡直不配為人。
我能怎麼辦?我又把初一時候的那一套故技重施,見面熱心打招呼,平時天天做值日。
但是,沒有用。
這回是真的不靈了。
我能怎麼辦?我還能怎麼辦?
我就發奮學習,從班裡的40多名,幾個月之內考進了前十名,再搭配上熱心問好和打掃衛生,在時間的催化下,他還是原諒了我。但我花了整整一年。
所以,從這一段挽回一個恨我、討厭我的人,我得出的經驗是:
如果別人恨你、不愛你了,很可能是因為你做人做事有問題,比如你太強勢,比如你太濫情,比如你太不在乎人家,比如你脾氣太大甚至動手打人。
這都是你有問題。
怎麼辦,你只能真正的去改變,先把自己變成一個更好的人再說挽回的事。
就你那副德性,人見人怕,人家好不容易擺脫你,怎麼可能會在短期內跟你和好?
如果你真的愛對方,你先把「你」弄好再說吧,要不然你怎麼可能能挽回,就算是挽回了,早晚人家也會離你而去。
很多人失戀了,找到我幫忙挽回,一天天就只知道問「我該怎麼辦」。
事實上,在「我該怎麼辦」這個問題里,比起「怎麼辦」更重要的,是「我」該變成一個什麼樣的人。
第四次「挽回」,那年我19歲
我讀高三的時候,我們宿舍就在值班室的隔壁。
值班室里,宿管阿姨常年在那裡駐紮。
宿管阿姨很喜歡我,還經常送我東西、叫我去她家吃飯。
我們的關係很好,親如母子。
有天,吃完午飯,我要出學校去辦點事,下午回來就被她開了一張大罰單,說我「私自離校」。
(這種大罰單,在我們那種軍事化管理的學校,是要記大過甚至留校察看的)
為什麼會莫名其妙地給我開了一張大罰單呢?原來是因為中午的時候,她跟我打招呼,但我沒看見。
就因為這麼個小小的舉動,她就生氣了。
但罰單都開下來了,這種「大罰單」,是要扣老師的獎金的,估計要扣一千多塊錢,而且我需要請家長——我家長都特麼在浙江打工,哪裡去請?罰單開下來,班主任要被罰一千多,他豈能饒恕我?
我唯一的出路,就是去說服宿管阿姨幫我取消那張罰單。
我從教室去值班室的路上,想了很多,想來想去,目的無外乎就是讓她幫我取消罰單嘛,但這怎麼弄?
直接有理有據的說?說自己沒錯,錯都是她,是她有眼無珠、肆意妄為給我開了罰單?
這太粗魯了,人家在氣頭上,怎麼可能聽得進解釋?
而且,即便一個人不生氣,他也很難會覺得自己有錯。
(在這裡插個嘴,生活中我特別討厭男人們總是說「女人聽不進道理」。這他媽跟男女無關,不是女人聽不懂道理,而是這個世界基本上沒有人能聽得進「道理」,因為當你要講道理的時候,你想表達的,無外乎就是你沒錯、錯都是別人嘛——這誰他媽聽得進去?你看那些幾乎全是男性的球迷論壇,他們天天為詹姆斯/科比、C羅/梅西吵得不可開交,誰聽得進道理?)
後來,我就想,唉,算了,阿姨平時對我那麼好,我不管是出於什麼原因,即便是她誤會我了,即便我一點錯都沒有,但畢竟是傷了她的心,她現在很難受是事實,我應該去打開她的心結,就算這張罰單不能撤銷,那我也認了,後面班主任或者學校對我的處置是什麼樣的,後面再說吧,我認。
我的目的,從去說服阿姨撤銷罰單,變成了去跟阿姨道歉、打開她的心結——我被開了罰單很委屈,但她給我開了罰單,她更委屈,我為什麼要去為難一個比我還委屈、平時對我那麼好的阿姨呢?
然後,我就去值班室找她道歉,但她把門關起來了,根本不跟我說半句話。
我在她的窗前念叨了兩個小時,她終於開口說話了。
後來又開始數落我,說我怎麼拽得跟校長似的;
再後來,她又不說話了。。
我一個人站在窗外,跟她講我的罪狀,講她的不容易,講她平時所受的委屈,講大家不尊重她,講她拿那麼少的錢干那麼繁雜的活兒,還要承擔特別大的風險和責任。。。
從下午5點過講到晚上10點過。。
最後,她開了門。一開門就向我哭訴她的不容易,越哭越傷心。
我就安慰她,幫她擦眼淚。。
看到她難過的樣子,我反而覺得。。我想要去撤銷罰單的想法太不是人了。
我那時候想——不,這個罰單我認了,我只是想讓阿姨寬慰一些,確實是我做得不對,就算只是出於誤解,但她肯定一直在受各種各樣的學生、老師、學校領導的刁難,而且工資又低。。。她受的委屈夠多了,我那點委屈,算得了什麼呢。。
後來,她不哭了,拿出西瓜。
「你吃。」
再後來,她說:
「那張罰單呢?拿來我幫你劃了」。
這一段經歷,只是一天的經歷,對我的影響非常非常大。
這也是我寫過的、最溫暖的真實故事之一。
如今的我,回顧起我人生做的所有事——有時候,我之所以能把事情做對,是因為我從這段經歷里獲得了智慧——把別人的感受放在我自己的感受之前;有時候,我之所以把事情做錯,是因為我完全遺忘了這段經歷,甚至走在了反面——我只在乎自己的得失,沒太在意別人的訴求和感受。
我想了很多次——我之所以能挽回阿姨,是因為我做到了「愛則無欲」。
如果我的目的只是單純的讓她把罰單撤銷,而是否撤銷罰單的事,又還沒有重要到像我跟我那兩個班主任的情況,那我會怎麼想?我會怎麼做?
我可能只會在乎一件事——我到底有沒有做錯。
如果我沒錯,那就是你冤枉我,我在「挽回」的過程中,她要說我幾句,我可能就會解釋和反駁,根本不可能能夠在她窗前站四五個小時。
我就算不會這麼說,我內心也會這麼想,我內心就算不這麼想,我潛意識裡也會這麼認為。
但是,智慧選擇了我,我選擇了愛。
智慧比自私更優越在於,你會認識到:
這不是一個關於對錯的問題,這是一個關於感情的問題,對錯已經不重要了,你需要面對的事實就是——無論你有沒有做錯,你已經傷害了對方的感情。
在對方已經生氣、失望、傷心、冷漠了之後,你還在糾結自己有沒有錯,你還在糾結你自己那些感受和想法,這太自私啦,人家是不可能跟你和好的。
在自己無法意識到的自私面前,你就很容易急火攻心,很容易想要即時的回報,很容易情緒激動甚至死纏爛打——因為你壓根就不會去想對方的感受,你只在乎你自己。
所以,如果你真的只是不到黃河心不死、你不想談愛不愛、你就是想證明自己可以挽回,那麼你可以「欲則無情」,像臥薪嘗膽那樣、像韓信忍受胯下之辱那樣,可以一直默默付出,或者採用別的套路,終有一天實現自己的目標,這是有可能的,畢竟確實會有人屈服於套路或者各種人性的弱點。
但是,這樣會非常累,你每天都會過得很痛苦,甚至很容易就崩潰、放棄了。
不過,如果你是「愛則無欲」、你是真的愛她、你是真的想要她幸福的話,你可能連「挽回」這種概念都不會想。
你可能只會考慮一件事:
「親愛的,我只是在想,我能不能讓你快樂,我要做什麼或者不做什麼,你才快樂」。
當你把對方的幸福、對方的感受置於你自己的私慾事前,你不僅會變得開闊、不僅會提高自己的境界,而且——這才真的有可能會挽回以及挽回之後能真的走向持續的幸福。
基本的概念是:你的這段旅程,不是挽回,而是她讓她能感受到幸福、然後願意重新跟你在一起。
是的:愛則無欲,欲則無情。
如果你是真的愛她、真的想一生一世,那麼,把後半句去掉。
——完——
PS:需要向我諮詢情感問題的朋友,可以點擊我的頭像回到主頁,發送「情感諮詢」4個字給我,獲取相關的信息。
標籤:
評論列表
現在的生活節奏太快,往往忽略了感情的經營,適當的情感諮詢還是有必要的,特別是像你們這樣專業的機構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