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我和女友的感情也算是很好了,可是就是因為結婚的時候彩禮低,我們分手了,現在的我有房有車,而女友也因為感情不和早就離婚了,雖然她有和我複合的想法,可是這樣的女孩我早就不愛了。
我和女友是在大學的時候認識的,那時候我們見過一面之後,我就記住了她的臉,後來發現我們在不同的地方都會偶遇,才發現緣分真的是一個很奇妙的東西,最後我們終於在一起了。
不過後來我們認識的第三個月,女友生病住院了半個月,醫生說是勞累過度,因為她們公司經常加班,而女友體質很差,就累到了。醫藥費住院費加營養費,總共花了1萬多塊。出院後我讓她不要上班了,反正工資也不高,就在家先待着吧,給我做做飯,洗洗衣服就可以了。
原本想等她完全康復再讓她去工作,但是後來我越來越忙,工資也一萬出頭了,女友也不想再出去工作,於是就待在家中做做家務,不再談找工作的事情,不可否認,一開始感覺挺好的,忙碌了一整天回到家有熱菜熱飯吃,感覺一天的疲勞減輕了不少。
隨着時間的推移,我們之間的感情也越來越深,我很喜歡她,所有在戀愛的期間,我都會讓着她,就這樣我們一直好到了大學畢業,後來她就帶着我回家見了她的父母,她家裡的跳件雖然不差,但是也不是可很好,後來她父母就找我談話,我們也一直聊得挺好的。
可是後來她父母就告訴我如果真的想去女友的話,就必須給30萬彩禮,這對於我來說,真的是有點難了,我的條件雖然比女友家的好上一點,但是一下子來出30萬也是不太可能的,而女朋友家認為如男方家裡連彩禮錢都出不了就別想娶媳婦。
於是,我就好心跟岳母解釋我現在的情況,說就給10萬,感謝他們這些年來對女友的栽培,也是我的一點心意,可沒想到的,岳母一聽我說只能給10萬的彩禮,想都沒想直接就搖頭表示不行,說必須要有30萬 ,否則就拉到,反正她也不擔心女兒嫁不出去。
說完還怒氣沖沖的就準備摔門而去了,看着岳母如此堅決的樣子,我一下也不知道怎麼了,而女友這時候趕緊拖着了岳母,哭着求岳母答應了,說我們確實很相愛,希望岳母體諒下我現在的出境,可岳母卻絲毫不為所動。
後來因為這件事情我和女友兩個人越聊分歧越大,最後她生氣地說要分手,而我沒有去挽留,因為感覺我們理解的愛情不一樣,和女朋友分手以後,我又因工作的問題處於了一種人生的低谷期,所以才認識到錢的重要性。
我頹廢了一段時間之後,就重新振作起來了,就一直努力地工作,從朋友的口中得知,女友已經嫁人了,對方是個離過婚的人,但是家裡卻很有錢,我一直都知道她家有一個弟弟還要養,所以她父母才會把她嫁給一個有錢人。
後來我通過自己的努力,在城裡買了車,也買了房,日子過得挺滿足,上個月朋友家喬遷新居讓我回去喝酒,那天我遇到了女朋友,兩個人多年沒見,好似熟悉又很陌生,通過聊天知道她結婚不到兩年因為感情不和又離婚了,現在單身。
她得知我現在生活得一改從前,所以和我一起回憶起之前的種種快樂,她說她當時說分手只是氣話,以為我會去哄哄她,她等我了兩個月沒有一點消息,所以才試着和別的男生戀愛,以前的事情都是誤會。
現在,她經常和我聊天,而且約過我幾次出去玩,但被我拒絕了,我認為她根本就不是我想找的那種類型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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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我看過,感覺說的挺對的,有問題的話可以多去看看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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