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往往都是感性的,在感情面前,最容易失去理智了。雖然我自己也知道這個道理,但還是對前男友難以忘懷,我找他和好,他卻說我這個人煩的要死。我真的很難過。
我畢業後就考在某個偏遠的地方工作。由於工作的地方特殊,需要下鄉入戶。鎮裡鄉政府的光棍很多。當初不知道是誰把我們這批新來的女同志們的照片發給那些落單兒者,讓他們看看有沒有自己心儀的女孩,近水樓台。這些事情也是我後來才知道的。
我吧,有一天下班回家,就看見微信有人加好友。我以為是工作的原因就加上了,我現在覺得,那是老天在考驗我的開始。加上之後他自我介紹是我們鎮政府的人員,莫名其妙跟我聊了好多。因為根本不知道是誰,就看談吐唄。講話也禮貌,彬彬有禮的。就這樣有了電話微信也聊了兩個月多。我們雖然都在一個鎮上上班,但不是一個單位,所以,只是聊天,沒見過面。
如果換做現在的性情,我就直接走人。可是那時剛參加工作,覺得什麼都不好意思。所以就留下來。現在想想也不知道他們的同事當時怎麼想的。那是我第一次見他。第一印象,怎麼說呢。我從來不以貌取人。他吧,其貌不揚。很普通在不能普通,可能皮膚沒護理好,滿臉的痘痘。是那種發紫發紅的那種大痘痘。挺嚴重的覺得。穿了一件很老式的西裝,看起來比實際年齡大很多。我就想怎麼這麼收拾自己。其實就比我大一歲。因為有聊過天,覺得他還挺禮貌,並沒有因為他的疙瘩而討厭他。
剛吃飯的時候,在沒用筷子之前他還給我夾菜,因為從來沒有男的給我夾菜,除了老爸親人外別的男人。我上學出去吃都是和好朋友,也沒男朋友。高中的戀愛,學生麽,那時候沒什麼錢,更沒出去吃過飯了。我也承認我在感情上就跟個白痴一樣,什麼都不懂。見識也少。也很失敗。雖然有些反感他自作主張,但是也覺得他心細。
後來漸漸的對他有了好感,我們也就交往了,在這期間,前三個月我們都是異地的。因為工作他被調到了其他地方。交往了大概半年左右,由於工作調動就分手了,但其實我還是挺捨不得他的,因為我已經愛上他了,可他好像並沒有捨不得,分手也是他說的,我曾試着回頭找他,但都被拒絕了。
前男友罵我噁心,求我不要再煩他了。一開始的時候我們之間還是非常親密的,幾乎沒有什麼爭執。但一兩個月之後我們就不經常聯繫了,有時候發個信息他要兩三天才回。有一次我終於受不了了,和他發了很大的脾氣,結果我們當天就分手了。我和他談了這麼久的戀愛,發生爭執從來都是他道的歉,結果那一次他沒再來哄我。我等了好幾天,他都沒有找我,我打他電話他也沒有接。然後我就一直給他打電話,他沒有一次接過電話。
我真的很後悔了,我每天都給他發短信早安晚安,他從來都不回我,甚至已經以為他已經不用這個號了。直到今天我給他發了一句七夕快樂,我想你了,他才回了我一句,你是不是有病?分手了就別再噁心我了,別煩我了,你真的很煩人。當時我真的心裡特別難受,然後想了很久就給他發了一句對不起,他也沒有回我,我知道我這樣特別沒有自尊,但是我真的還是很喜歡他。我很後悔我當初任性和他吵架,但是我真的不想分手,我真的和他沒有可能了嗎?我不想給他帶來困擾可是我放不下他。最後我也想開了,沒什麼過不去的坎。
我把這件事告訴了我的朋友,她和我說不要在前男友對你冷漠的時候還糾纏着他,這樣只會得到反效果。如果他跟你說了「叫你不要再煩我了。」那你就先不要再聯繫他,給他一個冷靜期。自己也要保持好心態,積極面對生活。降低你的需求感,不要讓他覺得你沒有了他無法生活。太容易得到的總是無法被珍惜。當他發現你即使沒有了他仍能過得好好的,就會產生好奇感。這時候,你能成功挽回的幾率會有所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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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的東西感觸很深,對情感上幫助很大
可以幫助複合嗎?
可以幫助複合嗎?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