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所以成為不婚族,和我的原生家庭還是有一點關係的,只是我生活在一個非常幸福的家庭中,父母很恩愛,而且家裡只有我這一個孩子,從小我生活的就非常幸福。就是因為我的家庭太幸福了,讓我害怕以後不能給我的孩子這麼幸福的生活,我害怕結婚。
之後上高中的時候,班裡有個好朋友,因為父母離婚的事情抑鬱了,甚至是做出了傷害自己的事情,那個時候我有了不結婚的想法。只是那個年紀的我非常嚮往愛情,希望在自己最青春的時候,有一段轟轟烈烈的愛情,而我的願望在大學裡實現了。
我和初戀在一起的時候挺轟動的,他在我寢室樓下擺滿了蠟燭和鮮花,滿足了我的虛榮心,只是我們分手的時候也挺轟動的,我們在一起的第二年,他移情別戀小學妹,腳踏兩隻船被我發現了,這件事鬧的人盡皆知,甚至初戀還被學校處分了。
如今我更覺得一個人生活挺好的,為什麼要在婚姻中受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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