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讀者投稿,發現談了三年的男朋友出軌,打算準備開放性婚姻。想準備起草婚姻協議,如何才可以保證今後的物質生活。
對於出軌被發現,能否重圓,我之前回答過。一方出軌之後,另一方表示「且行且珍惜」,為何破鏡仍難重圓?因為,出軌和好有諸多後遺症:
1. 嫌髒、膈應,遂無夫妻性生活。
2.出軌方瘋狂彌補過錯,另一方時不時翻舊賬。正義的一方,有了在任何場合都有理的錯覺。
3.出軌方死性難改,藕斷絲連,病毒發作,不出軌就渾身難受。
4.受害方擔心對方繼續出軌,活成名偵探,雙方壓力太大。………出軌後,真正能和好的,我認為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不離婚,有強大的經濟共同利益。
2.雙方內心都認可,夫妻感情只是兩性感情的一部分,但不是全部。雙方都可以找到情感的補充。即,都不需要獨占性的夫妻關係。只有這樣,才能擺脫內心痛苦,攜手向前(錢)。
這個投稿里,他們並沒有共同經濟利益,甚至女方需要男方提供物質條件,男方也不算有錢。想通過協議方式人為製造共同利益,有困難。
比如,可以談多少錢彩禮,房子公證一些份額給女方等。
關鍵是,男方能不能接受?
至於婚後賺的錢,想男方老老實實拿給你,恐怕不是那麼容易,人家到外面各種約火包,女票,都要花不少銀子,哪會拿回來給你。
最後鄭重提示,開放式婚姻不是我國婚姻法所允許的,違反了第四條夫妻忠實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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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謝你了,我們現在都已經和好了,謝謝!
求助
可以幫助複合嗎?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