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書保證得了什麼?
或許年輕男孩間的聊天還停留在遊戲、球賽、動漫嘻哈上,而中年男人間的聚會話題則多圍繞事業、時事、女人展開。
猶記得雙十一前的一場高知聚會上,大家互相寒暄,聊性正濃時,一個看起來斯斯文文的眼鏡小哥問了一句話,仿佛丟下的一顆炸彈,竟掀起了一陣小高潮。
原來在這一群成天忙事業忙到十點下班都算放假、坐標時區不是問題只要有活兒、吃飯睡覺都只想工作的單身貴族中,眼鏡小哥居然默默成為了已婚人士!
由於眼鏡兄也是頗有才華和能力的人,所以事業一直順風順水、一路高升,完全負擔得起家庭開銷,甚至高於一般家庭生活水平。於是,他的妻子便回歸家庭,安心做起了全職太太。
然而這個安心並沒有持續很久。許是夫妻間的交流日益減少,丈夫那句動不動就脫口而出的懶得跟你解釋,說什麼你也不懂;許是某天他又一次應酬晚歸後,外套上那一縷陌生的女士香氛
總而言之,種種細微的跡象,都讓這位妻子越來越覺得自己的丈夫有婚外戀的嫌疑。
在焦慮、恐慌、無奈的情緒支配下,她開始把這種內心的不安定用破壞性的方式發泄出來。比如,動不動就拿離婚掛嘴邊,還逼丈夫寫忠誠協議,也就是俗稱的保證書,保證男方婚內不出軌,一旦出軌,房產、車子全部要歸女方所有。
於是乎,就出現了開頭的那一幕高潮:眼鏡小哥一臉煩悶地問在座的人保證書要怎麼寫?
這種忠誠協議,明顯男方一看就是不願意寫的。但不寫嘛,等於證明了自己心裡有鬼,那妻子必然不罷不休;寫吧,不怕一萬就怕萬一,萬一將來哪一天鬼使神差出了軌了,那不是還真得淨身出戶?!最終,他還是寫下了保證書。
怎麼寫的呢?他寫道若男方在婚內與其他女人發生性關係,則房產、車子全部歸屬於女方。大家咋一看,好像並沒覺得有任何不妥,似乎跟女方的要求是相符的,也看不出啥區別。
但據專業人士一分析,其實這句話里挖了一個很大的坑。日後若真因男方的過錯,女方拿着這協議爭取離婚財產分割是幾乎沒有勝算的。因為要想證明男方與他人發生性關係,比登天還難!這一紙保證書,等同於沒寫。
當他不再愛你,不再顧及這個家,甚至連自己的孩子也不管不問時,即使逼迫寫下保證書又如何呢?一字之差,天差地別。
回想當初,一貧如洗、相濡以沫之時,你的那個他,也許是在忙,拼搏着你所憧憬的未來生活。但後來,也許是真的在百忙之中,被勾走了魂,改變了初心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筱潔的例子也是個活生生的血淚教訓,相信看完後的你,會大跌眼鏡、細思極恐。
事情發生在某一線城市,這位姑娘其實挺有主見的,也不缺情商和理智。當筱潔在結婚後沒多久,就發現了老公的異樣。並且,她在確定老公已出軌第三者後,沒有猶豫,直接決定離婚止損。
這時候,男方苦苦挽留,各種親情牌、感情牌輪番上陣。於是,女孩心軟了,妥協了。但她還是留了一個她所認為的心眼,希望能保障自己未來的權益,並約束對方對婚姻的忠誠。
在雙方和好後,筱潔便帶着丈夫一起去簽訂了份協議,而且還做了公證哦!協議內容無非是,如果男方在婚內再次出軌,就淨身出戶。這份協議還算挺詳細的,包括男方名下的資產具體到哪套房、哪個公司、哪輛車均進行了詳細登記,並做好了對應的說明解釋。
但沒過幾年,當筱潔再次抓到老公出軌,並且都實錘在手了,你認為她能讓男方淨身出戶嗎?呵呵,不好意思,一輪博弈走完,真正淨身出戶的是她!!
那麼,大家就匪夷所思了,男方是怎麼做到神逆轉的呢?
當正式打響離婚官司後,十幾份負債協議,一一呈交到法官面前,並且每份都有真實的轉賬記錄。最後一算,這些負債總金額高達幾千萬,遠比他們家全部資產還要高。
這時女方就傻眼了,原本以為自己穩贏的局面急轉直下,一時之間無法舉證這些債務借款自己不知情,也無法證明自己並沒有參與費用花銷。
最後,不僅僅家裡所有的房產、公司、車輛全部歸了債權人,就連她自己婚前財產——兩套在市區的小公寓,也被要求拍賣抵債了。無疑在這場離婚財產分割的硬仗中,筱潔輸了個底朝天,血本無歸,反倒引來一身債。
這個事例看起來很極端,恐怕連電視劇都不敢這麼編,但卻切切實實的發生在我們生活中。原來生活的殘忍,遠比電視劇八點檔來得更為誇張、慘烈。
所以,不難發現在很多因一方對婚姻的不忠、出軌而導致的離婚事件中,所謂的保證書、承諾書、空床費這類協議,往往成為不了尚方寶劍,因為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大多數人都有以下幾點法律誤區
1、我抓住了對方的婚外情證據,離婚財產分割時是不是就可以多分得夫妻共同財產?
不少婚姻糾紛中的當事人(多為女性)總是強烈渴望抓住對方有婚外情的證據,甚至不惜動用大量人力物力,例如聘請私家偵探。
當事人一般基於兩方面的目的:一是為了查明真相,在親戚朋友中討個說法,離婚也得離個明明白白;另一則是寄希望於抓住對方的婚外情證據,以獲得離婚時候多分財產,讓對方因婚外情而付出慘重的代價。
第一個目的為道德範疇,各人有各人的觀點看法。但第二個目的,恐怕現行的婚姻法會讓您失望。
我國現行法律認為,婚外情的過錯,與離婚時候的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並沒有必然聯繫。這句話什麼意思呢?說白了,即使千辛萬苦取得了對方的婚外情證據,對於離婚財產分割的影響通常也不大。
所以,婚姻中不忠行為是最難取得被法律認可的證據的。例如把馬蓉與王寶強的離婚大戰中,雙方都互撕對方的過錯,曬對方與婚外異性的親密照片,可如果沒有實質性的證據,這些都是不能被法院認可為婚姻法上的過錯。
通常情況,在夫妻離婚時,法院進行財產分割的總原則是按照協商一致、均等分割、照顧子女和女方的權益和照顧無過錯方及生活困難一方的原則。
如果取得對方婚外情證據,也只能是作為法官酌情考慮的一個點,但是並不必然對夫妻財產分割產生重大影響,這是必須要明確的。
很多當事人不顧一切,甚至付出巨大代價去取得對方婚外情證據,以期待在離婚時候可以多分到夫妻共同財產,其實是陷入了一個誤區。
2、對方明明發生了婚外情,我為什麼不能得到經濟賠償?取得婚外情的證據是不是一點用都沒有?
並不是。
我們首先要明確婚外情的過錯,是如何分類的。我們分為道德上的婚外情過錯和法律上的婚外情過錯。所有的婚外情,按照不同嚴重程度區分為以下三類:
第一類:是一般婚外情,包括嫖娼,婚外戀情,婚外性行為。
第二類: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行為。是指已經有配偶的一方,與其他異性存在着長期的同居共同生活的事實。
第三類:是重婚。
不同的婚外情,在法律上所能得到的救濟和保護是不一樣的。對於剛才提到的第一類,在經濟上不能得到賠償,更多的是依靠道德調整,依靠社會輿論進行監督和懲罰。對於後兩種,如果有證據成立,是可以在離婚時候得到經濟上的賠償的。但得要求無過錯方在離婚案件過程中主動提出要求。
並且,這種要求對方給付離婚精神損害賠償的權利,不僅僅在提出離婚時候可以提出,即使在離婚之後,無過錯方若是在離婚案件中作為被告,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向人民法院單獨提出損害賠償。
不少人會抱有法律萬能、法院萬能、律師萬能的想法,在法律適用上也容易由此產生誤解,以為是法院不作為。
法院會判決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如果一方主張另一方有了外遇、婚外情,那麼主張方必須來提供證據證明其主張。如果不能夠提供證據,是不會被法院採信的。通常證明外遇的證據有很多,但是和老百姓理解的並不一樣。
可能你親眼看見了,但法院並沒有看見,律師也沒有看見,因此單憑口頭說辭並不能證明有外遇,除非對方在法院親口認可,或者給你寫過保證再不出軌的保證書。
證明外遇的證據都要注意一點,即合法取得,非法取得的證據較難取得認可。
請注意,關於婚外情的證據要越多越好,單一的證據太孤立,往往不能夠被法院採信。
看來離婚簡單嗎?不簡單。既然無愛,便是最熟悉的陌生人。需要的只是戰鬥,對方已經挖起了坑,如果你不扛起槍,只能下線領便當。
畢竟站在現實來說,你們不再有親密關係,那些海誓山盟都是虛無,風雨同舟的交情已成浮雲;從利益角度看,在離婚財產分割時,男人往往分得很清楚,他必然會維護自身權益,自然而然與你站在對立面。
離婚原來也是需要提前做好打算和準備,更關鍵的,是需要冷靜與智慧。如果這種時候,能有個專業人士、甚至是團隊在旁出謀劃策,協助指導,保障身心俱疲的受害方正當權益就好了。
列舉幾項收集證據的方式供參考:
1、夫妻一方與情人同居的證據
如果夫妻一方與情人在外租房或者買房同居,應當收集房屋租賃合同或者購房合同,以及相應的物業費、水電費的繳費憑證等證據。
2、涉及婚外情的電子郵件、短信記錄、微信或者QQ的聊天記錄
截取夫妻一方與情人之間的電子郵件、短信記錄、微信或者QQ的聊天記錄,最好採用律師在場見證的方式;自己提取的上述證據,由於存在更改的可能性,法院一般不會採納。
3、出軌一方寫的保證書或悔過書
如果有婚外情的一方,寫下保證不再出軌的書面材料,通常是一種可以證明有婚外情行為的重要證據。
4、捉姦在床的照片、錄像
對於捉姦在床的照片、錄像,如果是在自己家中拍到的,法院通常會採納,此時,一般不會構成侵犯隱私權。應當注意的是,不能將在自家捉姦的照片在互聯網、微信朋友圈中傳播,也不能在第三者的同事朋友圈中傳播,不能對第三者進行人身侮辱,否則將會構成侵權。
5、出軌一方承認出軌的錄音資料
夫妻雙方就一方有婚外情的問題進行交流時,如果一方承認自己的出軌行為,此時的錄音資料,可以作為婚外情證據向法院提交。
對於婚前房產離婚怎麼分?小編就介紹到這裡。你還在猶豫什麼呢?別的事情也許可以容後再說,但離婚就是一個重生的過程。就像黃金搶救時間只有短短4分鐘一樣,一旦你決定離婚了,時間即是救命保本的先機。這個錯過了,你將失去所有的財產、孩子的撫養權、甚至還要背上莫名的債務希望你能最後在不幸的離婚大戰中,獲得那個最幸運的結果。更希望順利離婚後的你,激動得睡不着,住在自己的房子裡,輕撫着睡在身邊的孩子,你會慶幸早早選擇了。無需更多猶豫,做出你最重要的決定吧,為你的離婚保衛打響重要的第一槍。最後的最後,願你放得下過往,配得起將來。願常在心團隊能為每一位帶着傷口奔跑的女子,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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