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一家私企的老闆,仗着自己有錢,到處拈花惹草,把我綠的非常慘,我這個妻子的頭銜可能即將被拿掉,因為他對小三動情了。
他趁我不在的時候偷偷把小三接到家裡來,據說還睡了我的床,這些我都忍了,反正我們之間已經沒有感情了,他愛怎樣就怎樣吧!但是他的財產我不能放棄,我要讓他付出應有的代價,既然想出軌,想跟小三在一起,那就一分錢都別想獨吞。
幸好結婚的時候我比較聰明,把房子還有車子都寫了我的名字,既然他要放棄這個家,那就帶着他的公司去睡大街吧!反正只要我拿到應得的錢就行了。
但是當我跟他提到分財產的事情的時候他卻慌了,硬要留下房子,覺得那是自己打拼來的,不能分給我。既然名字都是我的,他還能搶去嗎?就算上了法庭,這個房子也是我的,不僅僅是因為寫了我的名字,還因為他出軌了。一個犯了錯的男人,拿什麼去跟我爭房子,真是可笑。
所以我在提出離婚當天就把他趕出去了,他很生氣,站在門口破口大罵,說我不講道理。既然他都已經包養小三了,我還怎麼對他好,不把他趕出去難道還要留着他過年嗎?
被我趕出家門以後,他應該是去找小三了,不知道他們兩個人過得幸不幸福,反正我很幸福,因為拿到了自己應得的東西。這個男人既然對我不好,那就別渴望我對他好,我就是這樣的女人,如果別人對不起我,我就要讓他加倍奉還。
果不其然,老公被我趕出去之後過得並不好,公司陷入信譽危機,急等着用錢,小三也等着他給錢。一時之間他焦頭爛額,所以又找上我,並且求我打點錢給小三,因為她遇到困難了。我笑了,現在的男人還真是天真,說要錢就要錢嗎?我們是什麼關係?所以關上門以後,就讓他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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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的東西感觸很深,對情感上幫助很大
可以幫助複合嗎?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