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戀是一件很難的事情,想要結束異地戀也不容易,畢竟結束異地戀就意味着其中一個人要做出犧牲,犧牲自己的事業、親情和友情,來換取愛情的圓滿,那么女生該不該去異地投奔男朋友?
沒確定戀愛關係前,不要投奔男方。兩人沒有正式確定戀愛關係,男方只是一句淡淡的喜歡你,不足以表面他是否真心,而且對方說這句話不需要付出什麼成本。
而女方呢,不僅要丟掉原來的工作,奔向一個充滿變數的未來,可能會找不到合適的工作或者找不到和原來一樣好的工作,而且陌生的地方除了他沒有一個能談心的朋友,還要面臨着男方可能一段時間後對自己厭倦而分手的危險。
想起之前的一個女同事莉莉,因為一個男生追她,說可以養她,希望能到他的城市去。莉莉最後是放棄了馬上可以職位晉升的工作,奔赴到對方的城市,並開始了同居生後。
他們之間沒有經過多少了解,只是聊了有幾個月的時間,莉莉覺得人看着喜歡,能聊到一起,甚至一天不聊都睡不着,為了結束這相思之苦,她不顧一切毅然決然放棄了一切去投奔對方。
莉莉辭職的時候我們都很震驚,畢竟是相處了兩三年的同事,而且她幹得很不錯,老闆也很看好她,已準備讓她升職,她跟我們幾個要好的同事說了原因之後就離開了公司,感覺沒有太猶豫。
她說,年輕的時候總要為愛瘋狂一次,不然對不起青春。我們也只能認為她是瀟灑型人格,既然她已下定決心要走,那就祝福她。
不妙的是過了一年左右吧,莉莉和那男生分手了,因為對方出軌,她在電話里痛哭流涕,不停地說自己什麼都沒有了,我們都不知道該如何安慰她。
莉莉覺得自己什麼都沒有了,雖然有點誇張,但也不為過。如果她還在原來的公司,已經升職加薪了,換了一個城市一切都得重新開始,而且為了一個覺得會在一起一輩子的男人付出了那麼多,卻什麼都沒得到,她當然心有不甘。
總而言之,沒確定戀愛關係之前,女方遠赴男方的城市投奔男方都是風險很大的抉擇。除非你自己心甘情願,而且能承擔一切未知的結果,否則不建議冒這麼大的險。
如果一個男人真的喜歡你,不會讓你處於這麼被動的關係中,而是會做好萬全的準備,讓你安心和他在一起,否則都可能是不負責任的隨便說。
確定戀愛但未確定婚姻關係,不要投奔男方。沒確定戀愛關係不要投奔男方,那確定戀愛關係之後呢?這個風險也是很大,現在那麼多快餐式的愛情,不足以支撐你對感情的篤定和付出。
異地戀本來就存在很多不確定因素,你不能近距離感受對方的喜怒哀樂,對方也無法感知你今天過得是好是差,你的一舉一動他都不清楚,他的所作所為你也全然不知道。
如果曾經在一起相處過還好,起碼多少了解對方的喜歡,為人處事等,但人是會變的,每一個階段的想法都可能不一樣,要是沒有相處過一定的時間,那就更不清楚對方的言行舉止了,畢竟說的和做的真是兩碼事。
在感情這種事情上,如果女方付出比男方多太多,最後又沒得到自己想要的結果,那必然會很絕望,甚至連站起來的勇氣都沒有了。
英國作家毛姆的《月亮與六便士》裡面有這樣段話:女人總是把愛情看作生命里的全部,愛上一個男人時總想着控制這個男人。可愛情只是男人生命中的一部分而已,生存才是他們的主要部分。
愛情對於很多男人來說,不是必需品,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如果你願意孤注一鄭,那麼你就要承擔全部後果,而對於沒有付出太多的他,貌似沒多大損失。
如果一個男生真的愛你,他會選擇來你的城市,讓你感受到他對你的愛和誠意。如果他不來,也只能說明他不是非你不可,或者說現在還沒到非你不可的程度,你們就這樣繼續互相觀察了解對方也沒什麼不好。
確定婚姻關係後,可以考慮投奔男方。雖然現在離婚率很高,但是畢竟結婚成本不低,所以很多男人對於婚姻還是非常慎重的,會經過深思熟慮地考量。
如果兩個人已經確定近期要結婚,或者已經拿了結婚證,男方要求你去他的城市的時候可以考慮考慮。畢竟你們的愛情已經修成正果了,多為對方付出一些也無妨。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男方比你優秀,賺得錢比你多,那就沒有太大問題。但如果他還不如你收入高,那也要慎重考慮,就像三毛說的:愛情如果不落實到穿衣、吃飯、數錢、睡覺這些實實在在的生活里去,是不容易天長地久的。
相信你們經歷了磨合期,戀愛期到結婚,是因為愛才結合到一起。你們經歷過漫長的黑夜,瑣碎的光陰,經歷過甜蜜也經歷過考驗,最終還是願意走到一起,那一定是因為愛。既然有愛,那不管是誰投奔誰,對你們來說都不是什麼難題了。
標籤:
評論列表
有情感誤區能找情感機構有專業的老師指導,心情也好多了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