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在一起的時候,一直住在他的員工宿舍里,感覺自己很委屈,後來我們有了一個女兒,但還是離婚了。離婚的那段時間我很難過,不過還好走出來了。
父母拿出積蓄,不算多也不少,20W,和我說:你們想裝修房子就拿去裝修房子,想買車就買車,咱家也就這能力了。我仔細琢磨着,還是裝修吧,雖然咱倆工作都挺穩定的,但畢竟是家比較重要,車暫時還不需要。就和他商量。
說明一下,把他買的2套房都出租了,他自己住單位員工宿舍。當時他一口答應,好,等房客租約到期,咱就裝修。他就揣着那20W,在我們結婚登記後接我住進他的員工宿舍。2室1廳的公寓房子,水電煤全免費。
當時我爸媽也有過微詞,但是想想終究一家人了,而且人都說了等租約到期就裝修,2老人也啥都沒說。我住進他的員工宿舍,就開始和他商量婚禮的事。
沒想到,一向溫柔的他睜大了眼睛,好象不認識我一樣說「啥?還要婚禮?我們家親戚可都不在蘭州啊」,「可我們家親戚朋友都在啊,我不要辦的有多好,普通就行。」說實話我這人不是太在乎這些。「那要多少錢啊?」「辦婚禮在蘭州這裡是能賺錢的啊,你不喜歡的話,我出錢好了」。在聽到婚禮是賺錢的之後,他開始興致勃勃的和我一起準備婚禮。
結婚後,他告訴了我,2套房子的租約到2015年年底。也就是說,到昨天,我拿到法院判決書的時候,我都沒有住過一天。整整3年,我跟着一個外資公司的部門主管住了好幾年員工宿舍。房子的事我沒計較,我說拿爸媽給的錢買輛車吧,身邊朋友們都有車了。他不同意,之後因為很多事情都有矛盾,我們總是吵架,最後還是離婚了,我們有一個女兒,判給了我,那段時間我遲遲走不出來。
剛剛離婚十幾天,心裡的痛毫無減少,越想越嚴重,我嘗試過不去想,根本沒有用,這不是我自己能夠控制的,我知道事已至此,唯一能做的就是接受,可我找不到好的方法走出去,我只能委屈自己。
拿離婚證前後幾天,說的還好,打電話也會接,可是這一個星期,他也沒有給孩子打電話,打過去也沒找到過他,更加讓我心痛,摸不清楚他想的是什麼?離婚本來對孩子那麼大傷害,怎麼就不關心關心孩子,以前什麼事我都可以包容,唯獨這個事讓我火冒三丈,現在小孩在我租房子這邊讀書,我看馬上要上中學,就讓她在這裡讀,越說越來氣,太過份了,對我怎麼樣無所謂,孩子是無辜的。
我沒有叫朋友來幫忙,我寧願掏錢,我不想讓別人看我那麼悲慘!那時每天心空的!女兒我們協議一人一天,看着女兒背着書包手裡提着袋子來回跑時,我心碎了!感覺為何讓我要這樣!人也痛苦的!剛離婚怕別人知道問你怎麼搬家了,每天上班走很早,下班都是等別人走了才回家,尤其到周末特別不喜歡過,都想天天上班!
經歷半年,我和女兒基本走出來了!我買的房子也快好了!我女兒也比我離婚時更體貼我了!知道節省錢,經常說媽媽咱們要買房呢!我有時說加班女兒也說:媽媽讓你單位叔叔把你送送,你一個人回來我不放心,我家人也說女兒懂事了!我現在不怕別人知道我離婚了!感覺離婚也不是那麼可怕!雖然孤獨!但比痛苦來說,也算不了什麼!現在平靜了,也就希望自己能找一個真心能和我過日子的人!不要求他條件多好!只是能在乎我和我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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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真的給我們很多幫助,特別是對愛情懵懂無知的年紀,可以讓我們有一個正確的方向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