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夫妻離婚後都會因為孩子的問題吵得不可開交,有些人獲得撫養權後,無情的將孩子關在自己家裡不讓另一半探視,其實這樣的行為非常不好。既然為人父母就不應該讓孩子在親情上有所缺失,不然就不配擁有撫養權。
前段時間我和孩子的父親離婚了,孩子從我懷孕到生下來一直到現在,小孩一歲零三個多月。孩子的父親沒有看過一眼,因為我們是一個村的,孩子的父親過年回家都沒有給孩子買過一樣東西。
今天我給孩子的父親發視頻,寶寶只顧看電視,也不看我,對我很冷漠,前夫說讓我以後不要再發了,走的越遠越好。聽到這些話以後,我的心很痛,眼淚止不住的流,我把他帶到這麼大,可是就在他快要懂事的時候離開我,我害怕他以後不跟我親近,會恨我。
身邊懂法律的朋友也在跟我說離婚後可以行使探視權。而且對探望的方式、時間安排一般由父母在離婚時協議。為了子女的健康成長,雙方在離婚時應對子女的探望問題進行協商,對探望方法、時間等進行具體、細緻的安排。
離婚時雙方對子女探望不能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在處理離婚案件時一併判決。一般在不影響子女的學習、嚴重改變子女生活規律的前提下,確定一段時間內,可以與子女單獨交流。
我雖然明白這些道理,但是前夫就是不讓我看孩子,現在我也沒有辦法,只能在遠處看着孩子。我不想跟他上訴,因為我怕傷害到孩子,但是長時間的見不到孩子,讓我很想念,我到底該怎麼辦呢?難道真的要讓孩子從此不認我嗎?
有段時間我因為身體不太舒服就沒再主動聯繫前夫,也沒有再去爭取看孩子的機會,在此期間前夫沒有一絲絲心軟,還在外面跟別的女人勾三搭四。要不是因為這個孩子,我這輩子都不想跟他有交集,但是放不下孩子是我的軟肋,而現在我心裡的疑問是我怎麼做對孩子才是最好的,我怎麼才能看到我心心念念的小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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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我看過,感覺說的挺對的,有問題的話可以多去看看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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