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一個問題,這個社會上還是有一部分是看不起離婚女性的?他們中有一部分人甚至會認為離過婚的女人都有問題,要不好端端的怎麼會離婚?要不然別人沒離,怎麼就你離了呢?
他們不僅覺得離婚女人自己有問題,甚至會覺得一個離婚女人根本就不配談戀愛!
是不是覺得很可笑,憑什麼離過婚就成了一個女人的污點,憑什麼離過婚的女人就不能重新擁有愛情,憑什麼社會世俗的目光,偏要拿來束縛着女人的愛跟自由。還會有一部分男人在跟前妻離婚之後,依然干涉前妻的婚戀自由。你有什麼權利來干涉呢?你們已經離婚了,你的前妻跟誰談戀愛跟誰結婚都跟你無關。
在我老家的村子裡,有一個叫東靜的離婚女人,她跟丈夫離婚後又再婚了,但是自從她再婚之後前夫就不讓她看孩子,前公婆甚至用各種污言穢語來謾罵她:「你都跟別的男人結婚了,憑什麼還來看孩子,你都成了別的男人的老婆,也不配做孩子的媽媽!」
有沒有搞錯,東靜當初之所以離婚是因為前夫家暴她,她迫不得已才離婚。可是一再婚,前夫一家人直接剝奪了她對孩子的「探視權」,還說這是對她應有的懲罰,東靜欲哭無淚。
這個社會上,倘若是男人再婚好像不會受到指責,大家都會覺得很正常無所謂,可是到了一部分離婚女人身上,會有人指責她「不乾不淨」。真可笑,難不成都離婚了還要為你「守貞」嗎?又有誰規定女人一輩子只能跟一個男人?男人既然可以結婚自由離婚自由,女人同樣也可以結婚自由離婚自由,這也是《婚姻法》裡所規定的:主張結婚自由,離婚自由,主張男女平等。
但是有時候不得不承認,這個社會對於男性還是相對寬容一些,而對於離婚女性的要求非常苛刻。當然,這是很不合理的。
我個人認為,夫妻倆離婚了,兩個人都無權干涉另一半的婚戀自由,更不能以前任有了新歡而剝奪他對孩子的「探視權」。對待感情能不能成熟一些?兩個人既然已經離婚就不要再發生往來和互相干涉。有意義嗎?繼續糾纏下去有什麼意義?你們最應該做的就是一心向前看,過好各自的日子,而不是還惦記着前任,阻撓前任的婚戀自由。
同時呢,我建議離婚女性還是要內心更強大一點,你不要在乎別人的目光,你可以選擇你想要的生活,只要你能提升自己的愛情觀,然後多方面接觸處看看,對待婚姻要更慎重,並不是說離婚女性就不能談戀愛了?
02
萬玲近日總是被前夫「騷擾」,都已經離婚了,但是她前夫還是以各種各樣的理由來找她。尤其是在知道萬玲交了新男友之後,她前夫變得更是有些瘋狂:「你憑什麼找新的男朋友,誰給你的這個權利?就算離了婚你也是我的,而不是別人的,你懂嗎?」
萬玲聽到這樣的話,一點也不怕,她冷笑:
都已經離婚快一年了,但是前夫經常來找她,前夫甚至覺得萬玲當初離婚就是因為有了新的戀情才離婚的。因為萬玲現在的男友是她之前的同事,在沒離婚的時候就認識,然後前夫就斷定她離婚前就出軌了,但其實萬玲沒有。
萬玲跟前夫是在2019年1月30號離婚的,離婚之後她還跟以前一樣上班。之所以跟前夫離婚是因為前夫出軌和三觀不合,兩個人經常吵架,婚姻里早沒了什麼感情。當初前夫不願意離婚,萬玲執意要從泥濘的婚姻中走出,她堅決離婚。
萬玲在離婚之後重獲了自由,再也沒有誰可以干涉她了,萬玲也會跟公司里的幾個同事一起聚餐。但是萬玲跟他也只是同事的關係,沒離婚前並沒有做過任何不道德的事。後來同事們知道萬玲離婚之後,現任才主動加了萬玲的微信,然後在19年7月份的時候,兩個人正式在一起了。萬玲的現任,他也是離過婚的,但是萬玲是離婚後被追求的時候才知道,她跟現任處於談戀愛的狀態。
經歷過一次婚姻的失敗,萬玲並不着急進入下一段婚姻。對於她而言,既然有個合適的人喜歡自己,反正先戀愛,至於要不要結婚,等以後再說。
然而前夫的父親知道萬玲有了新戀情之後,也是惱羞成怒,污衊萬玲在婚前就背着他們跟別的男人有來往,甚至要剝奪萬玲對孩子的探視權。萬玲不堪受辱,堅持打官司爭取孩子的探視權。她再也不想像以前那樣軟弱了。
前夫一家人再問她:「你憑什麼交新男朋友的時候?」
萬玲都會來一句:「都離婚了,跟誰在一起你管得着嗎?我離婚了我要跟誰在一起是我的自由,什麼時候在一起也是我的自由。我怕什麼呢?你們要是敢不讓我看孩子,我就告你們到底?憑什麼不讓我看孩子。我什麼都不怕,也從來沒做過對不起誰的事,我問心無愧。」
03
一個離婚女性當然擁有自由婚戀的權利,沒有任何人可以干涉你,前夫一家人更是不行。
我記得張雨綺曾經說過一句三觀很正的話:一個單身女人是可以接受全世界單身男士的追求的,包括她的前夫。「
當然我更支持前半句,對於後半句沒什麼好說的,因為張雨綺後來跟袁巴元鬧得挺難堪的。張雨綺還是應該好好地反思一下自己,怎麼樣才可以選擇一個適合自己的好男人。我支持前半句是因為我支持一個離婚女人有資格被愛和享受幸福,而這一點,你的前夫以及前公婆都無權干涉。
在一本書上看過這樣一句話:婚姻不是賣身契,每個人都有掌握自己人生的自由。過得舒心,咱就繼續過下去;過得痛苦,咱就分開。
成年人對待婚姻就應該灑脫理性一點,兩個人能過就過,倘若是實在解決不了彼此的問題,也可以很坦蕩地放。同時你們倆之間的感情糾纏也該在離婚的那一刻正式截止,從此以後你們也無權干涉另一方的婚戀自由。離婚後,前夫無權干涉前妻的婚戀自由,前妻也同樣無權干涉前夫的婚戀自由。都灑脫一些,不計較過往,好好地往前看。
希望更多離婚女人都可以很自由地去戀愛,當然在重新戀愛的時候你要總結上段失敗婚姻的經驗和教訓,提升自己的愛情觀,有意識在新的戀愛中規避風險。我們要讓自己更加成熟,思想上更獨立,事業上也更獨立,你要選擇一個各方面適合你的好男人,不要給渣男留機會。不斷地提升自己,你也會擁有一份適合自己的戀情。
合適的人來了,你可以大膽去愛;合適的人沒來,你就好好地靠自己生活。
願你活得灑脫,以好的姿態迎接更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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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分析的比較透徹,男女朋友們可以多學習學習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