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分手了,這次是認真的。」
「知道了,今晚我去找你。」
還沒有下班就接到了閨蜜校校的電話,對我來說,她分手已經不是一件稀奇的事情了,她分手的頻率,就像大姨媽一樣,每個月都會有這麼一次。
和往常的每一次一樣,我帶着酒來到了校校住的地方,用鑰匙打開門之後,屋裡沒有開燈,一片昏暗,我開了燈直奔臥室,看到的是在床上蒙頭大睡的校校,我把她從床上拉起來,看到的是臉色像鬼一樣慘白的女人。
「你又不是第一次分手了,至於把自己弄成這個鬼樣子,說吧,這次又是因為什麼?」
「我想結婚,他不願意,過了生日我就三十了,我不想再等下去了。」
還真是和上個月一模一樣的原因,對於校校來說,沒有什麼是大醉一場解決不了的,所以我準備了足夠的酒,夠她喝完睡上三天了。
我打電話要了外賣,和校校邊喝邊聊,我感覺,這次好像和以往真的不太一樣,校校應該是真的下定決心分手了,她住的地方,已經沒有了李正的任何東西。
校校和李正,在一起已經四年了,校校26歲的時候,遇到了22歲的李正,那個時候校校只是把李正當弟弟,但是沒有想到,一來二去的兩個人就在一起了,當然,這是李正窮追不捨的結果,戀愛中的女人,智商為負值一點錯都沒有,身邊的人都看得出來,李正不是校校的良人,但是校校不信,而且還十分灑脫的說,自己就是玩玩,不會強求和他結婚。
但是誰能想到,陷得最深的就是校校,她26歲的時候,只想戀愛,28歲的時候,只想結婚,但結婚是兩個人的事情,每次聊到結婚的話題,李正都有非常完美的理由,大家都知道只是李正用來敷衍校校的說辭,但校校卻深信不疑。
以前李正說過,等到校校30歲生日的時候就跟她求婚,這不,馬上生日就要來了,李正沒有任何的表示,校校知道自己等不到了,於是提了分手,以前分手的時候,李正用不了三天就能把校校哄好,但是這一次,李正沒有回頭,還從校校的房子裡搬了出去,或許就是這個舉動,讓校校徹底清醒了吧。
對於一個女生來說,或許戀愛是她所追求的,但是婚姻是能夠給她們安全感的東西,至少校校是這樣想的,她從小就羨慕爸媽的感情,所以也想擁有同樣幸福的婚姻,比起追求事業,她更想要的是一個溫馨的小家,有他有孩子,但是李正不是她的良人,但願她這次是真的明白了。
這一整晚,我都在陪着校校「狂歡」,一會哭,一會笑,渴了繼續喝,餓了就要外賣,我們一晚上要了三次外賣,真是辛苦外賣小哥了,不過如果經過這一次發泄校校能從失戀的悲傷里走出來,我們一晚上的鬧騰就不算白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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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特別好,而且給人的感觸也挺深的,真的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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