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婚其實從表面上來看,是一件好事,但是接下來面對的是你們以後的生活,並不會因為離過一次婚而改變什麼。當然復婚也需要這些手續是你必須知道的,除此之外你還應該需要這些!
復婚是指已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重新確立婚姻關係的行為。
如果男女雙方離婚後又自願要求恢復夫妻關係的,這說明雙方的感情還並未完全破裂,或者當初離婚只是衝動,又或者造成離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這種情況下,法律上是允許雙方重新確立婚姻關係。
當事人復婚,男女雙方應持以下證件和證明:
(一)戶口證明;
(二)居民身份證或者軍人(含武裝警察)身份證件;
(三)所在單位、居(村)委員會或者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過婚的,還應持離婚證件;
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不再進行醫學檢查。
復婚的三大禁忌:
一、復婚是否是因為孩子?
很多人分開了以後,發現心中除了有一絲的可惜和遺憾,更多的是關心孩子過得好不好,很多夫妻在離婚的時候,可以不要房子和車子,可以不要一分錢的家產,只希望能夠爭取到撫養孩子的權利,孩子就是一切,就是精神的全部寄託。
二、心中是否還有對方?
夫妻和家庭得以維持、前行的基礎,就是相互真心的愛着對方,願意為對方付出自己的所有。
三、是否從根本上解決了矛盾?
不管何種方式和原因離婚的夫妻,當你決定要復婚的時候,試問下你們離婚時候的矛盾解決了沒有?你們離婚時簽字那一刻心裡的想法是一種解脫的舒服還是萬分不舍的難過?如果矛盾並沒有得到有效解決,就匆忙的選擇復婚,是一件非常草率的行為。
復婚登記,合法的夫妻關係便恢復了,並受到法律的保護。假如雙方不經復婚登記,私下同居,就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同居容易感情不穩定,而且還容易引起的財產分割或者債權債務等問題。
因此,復婚非常重要,它不是一件小事,關係到夫妻關係合法化的繼續和相關權益是否受到法律保護和承認。如果您還有哪些不明白的地方,不妨找律師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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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生活節奏太快,往往忽略了感情的經營,適當的情感諮詢還是有必要的,特別是像你們這樣專業的機構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