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在的社會上離婚率越來越高,所以復婚似乎已經變得稀鬆平常了,畢竟之後失去之後才知道什麼是最珍惜的,但是想要復婚的話離婚證也很重要的證件,一定不要弄丟了。今天小編就告訴大家,復婚需要離婚證嗎一起來看看吧!
我和前夫現在離婚已經有半年的時間了,當初前夫突然就和我提出了離婚,當時我以為他在和我開玩笑,可是當看到他嚴肅的表情,並且他還拿出了離婚協議書的時候,我知道,他是認真的。
我問他為什麼,他只是告訴他喜歡上了別的女人,就因為他這一句話,我同意和他離婚了,然後我們辦了離婚手續,作為過錯方的他,直接就淨身出戶了,孩子的撫養權也給了我。
在我們離婚半年的時間裡,我們幾乎都沒有聯繫,他也很少來看兒子,直到前幾天,在街上我竟然碰到了他,本來我不該坐他的車,可是因為當時我身體的確不太舒服,所以最後我就上了他的車。
回到家我拿出藥想要吃的時候,我傻眼了,竟然是抗癌的藥物,當時我就一下子聯想到了前夫突然和我離婚,並且我一回想,發現他確實和過去比要瘦了很多,一下子我明白了,其實根本不是前夫喜歡上了別人,而是他得了癌症。
當一切真相大白後,我決定和前夫復婚,可是離婚證在一個月前搬家的時候丟了,但是前夫手裡還有一本離婚證,這樣我們能復婚嗎?
如果是離婚後的雙方想要復婚就需要離婚證,如果不是離婚後的雙方復婚,而是離婚的一方和其他人結婚,也需要帶離婚證證明你是單身。離婚後復婚的有以下兩種情況:
1、通常,如果男女雙方原系夫妻關係,通過民政局離婚登記後現想復婚(復婚)的,則到婚姻登記機關履行結婚(復婚)登記時,婚姻登記機關會收回雙方的離婚證再發給結婚證。
2、通過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解除婚姻關係的,民政局會發給雙方《離婚證》;如果是通過法院起訴離婚(訴訟離婚)的,則雙方是沒有《離婚證》的,只有法院的相關離婚判決書或者離婚調解書作為離婚憑證。
既然你的離婚證丟了,如果想要儘快的復婚,你可以到辦理離婚的登記機關出具相關證明。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髮結婚證、離婚證。」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補辦了結婚證後提交給公證機關。
復婚需要提交的證件:
復婚需要什麼手續?復婚除了復婚需要帶離婚證,其他需要提交的證件如下: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現場複印)。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現場填寫)。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現場照相,不過得交納一定費用)。
4、所在單位、居(村)委員會或者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過婚的,還應持離婚證件。
標籤:
評論列表
情感機構有專業的老師指導,我就在老師的指導下走出了感情的誤區,真的很不錯!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