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婚姻的基礎是愛情,但有愛情的婚姻不一定最幸福,因為愛情和婚姻並不是一回事,本質上是不一樣的,那麼愛情和婚姻的區別是什麼?
首先,顧名思義,時尚總是有着非常鮮明的時代特色,它抑或標新立異,抑或推陳出新,要求年年出新品,季秀有流行。於是變得多了,也就只能更多地流於形式。
就拿最有時尚意味的女性服飾來說吧:去年流行的是黃色,今年新潮的是橙色,變得只是顏色,衣服的料子還是那麼幾種;上月推崇的是露背,這月時尚的是低胸,變得只是裹的部位,彰顯的也依舊不過是露肉之「美」。
所以,時尚多半是脆弱、短暫甚至是淺薄的。因為,它承載了人們太多的浮躁和盲從。由此看來,時尚在「亂花漸欲迷人眼」的同時,卻也着實害人不淺(當然,時尚並非一無是處)。
然而,在當今物慾橫流的社會裡,痛心疾首的是,我們有多少愛情中了時尚之毒。不知從何時起,愛情變得不再純粹了。人們心中最初的那份對愛的忠誠和執著,如此經不起現實的考驗。
人們以愛情為砝碼換取物質享受的欲望,竟然變得如此赤裸裸。縱觀我們周圍,近年來湧現的一個個關於情感婚姻的時尚熱:二奶、情人、老夫少妻、小三、閃婚和僑婚,它們又有多少人不是在打着愛情或者人性的幌子,去行貪慾之實呢?最為可悲的是,這些竟然可以成為一種被眾人膜拜的時尚!
綜上所述,當今社會裡,這些越來越變味的愛情,基本上都已擁有了時尚的所有特點。它們以一種浮躁盲從的心理,去追求一時的虛榮和短暫的快感,而自身卻是極為脆弱、短暫和淺薄的。
然而,它們卻總是可以,淚眼漣漣甚至是尋死覓活地陶醉於其中,來得快去得也快,只要有所謂的新時尚,它們便可以破涕為笑,輕易發出「原來生活如此美好」的感慨!
愛情為了追求時尚,它們可以不惜花上一個月的工資只為買一件流行的露背衫,草草地穿上不足一個月。然後,待時尚過去了,便又可以一把扔進衣櫃一隅(這種衣服捐給災區都不好捐),不再問津。
然而,真正的婚姻卻完全不一樣。它們會為了一件心儀已久的衣服,省吃儉用數月,會等到反季促銷的時候再出手,並且穿在身上後,第一件事就是想問對方漂不漂亮。
我不知道,這樣的婚姻,相對於某些所謂的時尚愛情來說,到底是愚蠢還是高尚?但至少有一點可以說明的是,婚姻從骨子裡比愛情更加務實,並且裝着對方。
長久以來,我們很多人都對愛情有着這樣一個普遍認同:愛情是自私的。其實,他們在這點上都犯了一個以狹義充廣義的錯誤。我們所說的愛情自私,原本指的是,不能愛情分給其他任何一個戀人及配偶之外的第三方。
而時下,我們卻有很多人把它理解和演繹成,愛情是完全以自己為中心的。甚至,把愛情的對方,也都包括在了供他本人行於自私的私人物品。然而,婚姻卻完全不一樣。婚姻懂得分享,它從來不離不棄,始終堅守如一,哪怕雙方有多大的矛盾和分歧,它們也懂得「家醜不可外揚」和「床頭吵架床尾和」。
曾有這樣一對鄰居,他們三天一大吵,兩天一小吵。有一次,兩口子又吵起來了,一位年長的大爺出面調解。他衝着正在動手打女人的男人,好一頓責罵。
可是,卻引來了女人的極大反抗,並且情急之下還對大爺破口大罵:「你這個老不死的,我們兩口子吵架你瞎摻和什麼啊?他打我,那是因為我先罵了他還先動了手!」大爺被罵後,當場就蒙了。回過神後,猛地閃了自己一個嘴巴子,無言而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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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覺老師還是蠻好的,上次分手都特別難過,後來聽了情感調解之後,我也很快走出來了
可以幫助複合嗎?
可以幫助複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