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覺得好累,不想結婚了。我們是一次偶然的機會認識的,彼此都聊得來,過了一個月我就去了她家,都挺好的。她年齡比我大兩歲,認識四個月我們就訂婚了,每天都為了一點點的小事爭吵,吵急了就說不結婚。每次我都遷就,哄她,一次又一次,偶爾一天高興了,當時覺得很開心,可是送她回家後,心裏面又害怕,害怕她又哪天不高興又要不結婚了。每天和她在一起,你必須時刻保持着笑臉,不敢皺眉頭,害怕她又不高興,嗓門大了又說我吼她。
哎,她也說她很委屈,又說這個局長的兒子追她,那個局長的兒子追她。我說,你不要動不動就說些不結婚了,分手之類的。她說:「沒事,你不要覺得丟人,毀婚的人非常多。」
還有,她管我管得很厲害,每次都會把我手機從裡到外的看一遍。我自己也想有點私人空間,活得真累啊,我也知道她愛我,但是我真的不想被當成一個賊一樣的看待。真不知道該怎麼辦,要是真的不結婚了,不知道父母能不能接受得了。
為什麼人家說「不要閃婚」?為什麼提倡結婚前要戀愛一年半載?就是因為,人的脾性,是要相處相當長一段時間才會慢慢浮現出來的。
就像你和她,剛剛認識的時候,大家都客客氣氣的,拿出最好的一面,你怎麼知道她有這麼多毛病呢?只有相處久了,那些缺點才會掩蓋不住地暴露出來。
現在,你終於看到缺點,看到真相,明白自己難以接受了。但你卻打算蒙住自己的眼睛,裝作什麼都沒看見嗎?你打算一直忍耐,忍完下半輩子嗎?你真的打算未來幾十年都對着一個女人假笑、說話小心翼翼、連眉頭都不敢皺嗎?
談戀愛,找錯人,這是很常見的事,人人都難免——但問題是,錯了,你得認錯改正啊。你不認錯,這輩子就一錯再錯了。
談了一年多戀愛,連對方的價值觀都沒搞清楚,更別說對方的思維模式了;雙方在人生觀、消費觀、生活習慣、家庭關係認知種種方面都有着幾乎是不可調和的矛盾,可是這一切的一切,我在婚前居然一無所知。
女孩兒所說的談戀愛,也就是一周約會三四次,一起出去吃飯一起出去玩——那時候一起玩的挺高興,女孩兒說。後來見過父母,父母都同意,他媽媽催,我媽媽也催,一直就催我們結婚結婚結婚,然後就結了。都說女孩兒心思簡單好相處——可這也不能簡單成這樣啊!
大概我的表情太過無語,女孩兒問我,那婚前應該幹些什麼啊?婚前應該幹些什麼?婚前要幹的事兒多了去了!首先,你必須要足夠了解他。當然,對一個人的了解是永無止盡的,是隨着時間推移越來越深入的,那麼在婚前,你首先要了解的,是他的人生觀、價值觀、消費觀和道德觀。
人生觀不一致的,根本無法相處。比如一個想要兒孫繞膝天倫之樂,另一個卻決定丁克到底;一個主張安貧樂道,另一個卻講究生活質量;一個熱愛盛世浮華要身光頸靚,另一個卻恨不得田園歸隱淡泊明志——人生觀沒有對錯,但是人生觀不同還非要在一起,那就是自找的悲劇。
戀愛再長可能也就三年五年,可是一旦選擇了婚姻,可能就是十年幾十年的共同生活,於是,婚姻生活中的兩個人沒什麼是不能改變的,地位的改變,圈子的改變,不知什麼時候想法就發生了改變,所以不要把當初的誓言當成尚方寶劍,覺得對方會屈服,所以,先做好自己心態的轉變,能隨時應對婚後的狀況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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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