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不少的年輕人為了讓家裡同意和喜歡的人結婚,會採用未婚懷孕的方式讓家裡人妥協,但是這樣的風險非常的大,甚至會讓孩子出生之後連准生證都沒有。今天小編就告訴大家不辦准生證有什麼影響,一起來看看吧!
年輕的我們不懂太多,沒有做好措施,我就懷孕了,看着一天天大起來的肚子,我只是想家裡的爸媽坦白,本來就淳樸的爸媽哪裡能接受這些,在電話里總是對我狠狠地指責,讓我聽着很難受。
爸媽問我男友的家境怎樣,我說就是普普通通的家庭,可是爸媽聽完之後說什麼都不願意我再繼續跟男友交往下去,因為他們一直指望我能像幾個堂姐一樣,嫁出農村,最好能找個城裡的男朋友。
但是我就是愛着老公,不願意分手,不久爸媽又藉口讓我回家養胎的機會,讓我回家安養,我沒多想就答應了,確實在上海這邊不方便,男友上班,平時也沒有人能夠照顧我,我想也沒多想就訂票回家。
回家後,爸媽根本就不是讓我回來安養,每天都是想盡辦法逼迫我去人流,跟男友分手,最後我還是從家裡跑了回去,我和男友是希望將孩子生下來的,可是我家人不同意結婚,我們也不能辦准生證,那麼孩子生下來之後如果不辦准生證有什麼影響?
對於你們現在第情況就是非婚生育,可能會被相關部門罰款,但是現在可以補辦准生證,首胎的話是不需要罰款的,但是你要做的事情就是讓你爸媽同意你們結婚,然後在孩子出生之前去補辦准生證,才能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關於非婚生育概念,即生父母之間沒有合法婚姻為前提的生育,包括以下情形:
一、男女一方未達到法定婚齡生育子女的;
二、符合結婚條件但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子女的;
三、無配偶的女方與甲男懷孕後,與乙男結婚,女方生育子女的,與甲男構成非婚生育;
四、重婚或者與配偶之外的人生育子女(作為違法多生育子女加重徵收的情形);
五、生父母間沒有合法婚姻關係生育子女的其他情形。
男女雙方均符合結婚條件僅未辦理結婚登記懷孕第一個子女,在生育前補辦了《結婚證》的,不屬於非婚生育,男女雙方均符合結婚條件僅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一個子女後一年內補辦結婚證的,免予處理,原無子女無配偶的男女非婚生育第一個子女,一律從輕按2倍徵收。
如果生孩子前沒有及時辦理好准生證,則需要在孩子出生後補辦准生證,補辦准生證的步驟如下:
1、在戶口所在地或轄區內出具第一胎生育證明。
2、攜帶證明到計生辦,由於未辦理准生證違反生育證管理條例,計生辦會做出相應的處罰。之後,計生辦出具相應的補生育證明手續。
3、夫妻雙方憑身份證、戶口薄、結婚證到去戶口所在地或現居地的居委會或者村委會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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