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明明已經到了離婚的地步,但是卻還是在堅持着,這樣的婚姻對於兩個人來說,其實都是一種折磨。那麼到底什麼樣的婚姻必須要放棄呢?下面一起來看吧!
結婚證只代表你的婚姻合法,但不代表你的婚姻可以永久不變;結婚,並不能讓婚姻一勞永逸;其實,客觀而言,結婚證無非是從法律上讓你們的夫妻行為與生孩子的行為合法化,但是,並不能保證你們的愛情長久不變,恩愛完美。
我們太多人,把婚姻和愛情當作自己的全部;其實,愛情或者婚姻只是生活的一部分,不論何時何地,我們要搞好的是生活,而不單單是婚姻。俗話說:女怕嫁錯郎,男怕入錯行,沒有好的婚姻,就沒有好的生活。因為古人常說「成家立業」,一個家庭是否安穩,婚姻是否溫馨,直接影響夫妻二人的事業是否蒸蒸日上。
直到我生了老三之後,老公又出軌了,而且已經兩年了,我又是吵又是鬧,而且我割腕了,老公又說以後不聯繫了,可是我發現他們還是聯繫,老公說聯繫也就只是朋友沒有做別的事。
我真不想再讓他騙我了,他騙我不是一次兩次了,他傷了我的心,我割腕都沒有阻止他們,我提出了離婚,可是他不和我離,他說自己會改的。但是我真的好累。
雖然現在老公已經回歸家庭,但我仍然痛不欲生!他陪我看了心理醫生,沒有太大改觀。他說他是為了性才和她在一起的,他們在一起一共十幾次,那女的為他做過一次人流。我想過離婚,他不同意,他說他從來沒想過要離開我們,可是我的內心太痛苦了——接受他痛苦,不接受他看着兩個孩子沒爸爸更痛苦。
我不是養不起孩子們,也不是離開他不能活,只是捨不得兩個孩子受苦。以前他是個好爸爸,每天下班都會給兒子讀書講故事,就算他和那女人在一起時也按時回家,也和我們正常生活。(那女人有家,出來幽會也不太容易。)
他現在除了出差每天都回家,對孩子對我也和以前差不多,但我感覺不愛他了,看到他就噁心。我無數次的作踐他,他用他的頭撞牆,自己打自己嘴巴!我還是不解恨,怎麼都原諒不了他,內心卻不清楚到底對他還有沒有感情。
我整晚整晚睡不好覺,吃不下飯,老大六歲,只要看到我們倆臉色不對,孩子就會抱着我:「媽媽,是我哪裡做得不好嗎?」聽到這樣的話我的心都要碎了。二寶才幾個月大,正是每天都有新鮮變化的時候,如果不是他出軌,看到孩子的變化,我會非常幸福,但現在,每天看到孩子,我都心如刀割。以前我們的生活平靜溫暖,這個事情發生後,我每天都想和他吵架。
在婚姻中最讓人痛心的不是伴侶出軌,而是伴侶出軌了一次又一次地出軌,這樣的男人就是本性不改。這樣的婚姻繼續下去只會讓自己更加痛苦,即使你給他改正的機會但是他卻不懂得珍惜,這樣的婚姻無疑就是一段無法修補了的婚姻,既然如此長痛不如短痛,趁早離婚免受折磨。
還有一種婚姻是必須放棄的,有些女人選擇婚姻的過程中出現了一些疏漏,對其丈夫的愛沒有進行審核,對公婆的態度沒有認知,匆匆忙忙的就把自己給嫁了。這樣的婚姻註定不幸福,婚後的丈夫及公婆根本就不會尊重你,因為他們本身娶了你,只是為了讓你給家裡生個孩子而已。
這類婚姻在一些小城市非常常見,家裡娶妻就是找個生娃的工具,女人被娶回去就像家裡買來的一樣,成為了他們家裡的私有物品,根本沒有一個家庭成員的地位。這樣的婚姻,你認為有堅持的必要嗎?還是你真的和他們各取所需,只想有個人娶你,然後每天在家做飯、看孩子,委委屈屈度過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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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有關注,真的很有幫助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可以幫助複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