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女人來說離婚之後就相當於自己失去了保護,所以在離婚的時候一定要爭取到最大的權益,以保障以後的生活。今天小編就告訴大家女方離婚時如何爭取最大利益,一起來看看吧!
可是朋友希望能夠得到孩子的撫養權,但是因為脫離社會很久了,不好找工作,所以希望離婚的時候能夠的帶最大的權益,那麼現在她要怎麼做才好?
從2010年結婚到現在為止,夫妻雙方如果從未有分居的話,那麼2010年到現在為止,男方所取得的一切財產都應該算作共同財產,女方有權利分一半。
此外女方應當清楚地掌握男方的財產情況,如男方每個月的收入是多少,銀行賬戶是什麼,女方應當清楚男方是在哪個銀行開的賬戶,因為一旦向法院提出查賬申請,法院是提供跨行查賬的。
還要要明確男方是否有債權,如果有,女方同樣有權利分得一半的債權,相應的,如果男方向他人借款,則女方同樣需要負擔相應的債務,為防後患,雙方需明確沒有債務糾紛。
此外,在男方有過錯的情況下,比如出軌、家暴等情況,女方可獲得較高補償金,但是要在合法的情況下得到有力的證據。
所以離婚時女方想獲得最大利益,就要能夠證明對方有過錯,而自己沒有過錯;或者能夠證明自己生活較困難。《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離婚時女方應注意什麼:
1、離婚是一件傷心的事情,而並不能因為離婚了讓自己頹廢下去,女人離婚心裡要承受的壓力要比男方多,而且離婚後的女人心裡一定會有太多委屈,而這時女人也不能過於頹廢,可以給自己一段時間的恢復期,過了這段時間就應該重新振作,過好自己的生活。
2、女方離婚了,也要更加的更加的自尊自愛,因為獨身了更可以獲得有滋有味,反之一些離婚了就覺得可以破罐子破摔的女人是不被尊重的,離婚了也要好好愛自己,更加的矜持,有尊嚴的活下去,活的比以前更加精彩。
判女方撫養子女的有利條件有: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2)已作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4)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6)雙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單獨隨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外孫子女的;
(7)十周歲以上的子女主動要求與母親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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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覺老師還是蠻好的,上次分手都特別難過,後來聽了情感調解之後,我也很快走出來了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