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之後孩子肯定是要跟着自己的爸爸或者媽媽生活的,但是沒有得到孩子撫養權的一方必須支付孩子的撫養費,但是關於撫養費要給多久,成為不少夫妻離婚之後爭論的問題。
我和老公結婚的時候是在家裡的安排下,所以感情不是很好,結婚七年的我們現在有一個女兒,可是這種生活我一點都過不下去了,所以我提出了離婚,老公也答應了。
關於孩子的撫養權最後我們是讓孩子選擇的,女兒跟了我,老公每月按時被我們撫養費,但是關於撫養費我們產生了問題,我覺得孩子是我們兩個人的,老公要一直給到女兒結婚為止,可是老公卻希望給到女兒十八歲之後就不給了。
到底離婚後孩子撫養費給多久才是合適的?
《婚姻法》第37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依據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計算子女撫養費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具體的計算方式為:有固定收入的,按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給付。無固定收入的,依據當地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而撫養費主要是父母離婚後對未成年子女應盡的撫養義務的體現,所以撫養費原則上的給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撫育費給付期限包括原則期限和特殊期限兩種:
也就是16周歲以下,父母必須支付撫養費,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視情況給付,18周歲以上就不再給付。一些特殊情況下雖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經濟負擔能力,仍要負擔其撫養費,其停止期限視具體情況而定,包括以下三種情況:
(1)成年子女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讀的;
(3)成年子女確無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離婚後孩子撫養費給付方式
根據父母的職業情況,撫養費原則上應定期給付。有固定收入或雖無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當收入的父母一方,應按月給付孩子的撫養費;從事農業生產或收入較高的父母,也可以按季或年給付。
有的情況下,撫養費也可一次性給付。例如當事人有充分的經濟能力,有條件一次性給付孩子撫養費的;除此之外對於涉外、涉華僑、涉港澳台同胞的離婚案件,子女撫育費一般都做一次性給付的處理,以免日後發生執行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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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列表
老師真厲害,耐心而又理智的去幫助受傷的人,文章寫的讓人很感動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