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我並不建議大家過早的去主動向前任表達自己想要成為對方朋友的身份。
但是請大家注意,合理的身份並不一定就是朋友,前女友/男友這也是個身份,同事同學,過去,這些都是身份,「朋友」這個身份是在你萬不得已。
比如對方已經把你拉黑刪除,或者說對你表現出強烈的排斥的時候才會選擇的備選方案,但凡你們之間沒有到絕地求生的地步,或者還沒有到恰當的時機,我都不建議大家打出這種【友情牌】。
首先給大家講一下「為什麼說做朋友是下下策」。
與前任保持朋友關係,你其實是在降低自己和對方的聯繫水平,是退步而不是進步。
一旦你接受或者主動提出和對方做朋友,就說明你從本質上是同意並且接受【當朋友】這種價值狀態的。
在未來的日子裡,一不小心你就會將自己永久的困在可怕的的【朋友圈】當中,而你想要擺脫這個圈子的話,對你來說是一個艱巨的挑戰,為什麼?
1.為難自己
摸着自己的良心想象,分手後讓你和你的前任立馬成為朋友,你覺得可能性大嗎?就算你的前任說TA可以,但是對於你來說也是非常痛苦的吧。
剛剛分手的你,對前任那是前所未有的需求爆棚,更別說你想要通過朋友的關係來挽回對方,和前任以朋友的姿態待在一起,大概會把自己逼瘋吧。
就算你或者對方能同意以朋友的身份相處,但真正做到朋友會是很難的事情。你必須要壓制自己所有的狀態,克制自己的情感,壓抑自己的情緒,來保住朋友這個位置。
而據我的經驗所言,10個有9個最後都以崩潰,並且被對方拉黑刪除告終。
更崩潰的是,如果你的前任在不久之後,找到了新的人,那麼對你來說,這將是令人窒息和崩潰的。
你必須要像朋友一樣聽對方給你的分享,還得假惺惺的祝福,客觀的評價另一半,儘管你心裡早就幾千萬隻草泥馬跑過了。
這個時候你會發現,和前任保持朋友關係,簡直就像是地獄般的折磨,尤其是在剛剛分手不久之後,完全就是種自虐的行為。
2.慣養對方
不管是你提出來的,還是對方提出來的成為朋友的關係,一旦這種關係形成,如果說你還表現的挺好,讓對方挺開心,挺舒服,那就糟糕了。
首先,如果是對方提出來的,接受這個提議的你,對於對方來說,就是自尊心和信心低下的表現——你願意委屈自己,哪怕是當朋友,也不想和TA失去聯繫;
第二,如果是你主動提出來的,那麼聽到這個建議的TA會認為,你其實是可以接受朋友這個狀態,不當情侶,你們也可以相處。
- 那麼不論是哪一種,會有一個什麼樣的後果?
首先,你為了【保住自己朋友的身份】,你一定會在這期間表現的非常好,體貼理解,甚至有可能被對方召之即來揮之即去,你還不敢有怨言,生怕對方連朋友都不願意和你做。
而由於你的優秀表現,讓對方感覺甚至比和你在一起的時候更快樂,輕鬆和開心,發現這種狀態簡直不能再好了的時候,那麼你將被TA永遠畫進【朋友圈】當中。
另外,不得不提的是,遠叔也見過一些得寸進尺的前任,因為吃定了對方對自己捨不得的情感,就和對方建立一些不可描述的朋友關係,利用對方的感情,來滿足自己的一己私慾。
如果你不想成為對方身邊一個廉價的發泄物,那麼不要過早地主動和對方提出做朋友。
3.不利於你之後的挽回
第一個:有一部分前任,主動建議兩個人變成友誼關係的目的是「減輕分手對你的打擊」。
他們會認為這種「大方」的行為是對你仁慈的表現。其實他們對建立真正的友誼並不感興趣。他們不想和你成為情侶,也不想和你成為朋友。
不論是在分手時還是在分手後,對方對你的排斥度都是非常高的,所以,哪怕TA提出想要和你做朋友,其目的只是不想傷害你,他們不想成為一個徹頭徹尾的「壞人」。
所以,這個時候,如果你答應了對方做朋友,那麼你可能成為對方手機里一個永遠都不會聯繫的聯繫人。
第二個:如果是你主動提出的朋友關係,那麼如上述兩種情況,你將會被永遠的劃入【朋友圈】並且很難跳脫出來,更別說之後的挽回了。
那麼,什麼時候【朋友關係】才能被打出,而不是挽回的下下策?
通常情況下,如果兩個人剛剛分手,或者兩個人,尤其是你作為挽回方,仍然處於一個非常崩潰,無法控制自己情緒,且非常不穩定的狀態的話,那麼這個策略需要稍放一放。
必須是當你能夠有一定能力克制自己,整個狀態比較穩定的時候,這張牌才能被打出——一般來說,分手後2-3個月是比較合適的一個時間,兩個人都大致恢復了理智的狀態,包括如果對方把你拉黑刪除了,這個時間也是個比較恰當,合適的復聯時間。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你的前任在這兒之前(分手初期)給你提出【建立朋友關係】的建議。
很多朋友可能為了繼續和前任保持聯繫,就立馬答應了對方的要求,同意成為朋友,但是我想給大家提出三個問題,在你接受對方提議之前,請思考:
- 對方提出做朋友的目的到底是什麼?是為了安慰自己?還是對方已經放下?還是有什麼別的目的;
- 答應對方之後,自己是不是真的能夠成為朋友,不去和對方說「想TA,愛TA,想要複合」。
- 能夠接受對方可能和別人有親密關係並且和你分享嗎?
- 你們兩個人的狀態處於什麼階段? 是吵得不可開交然後分的手,還是平平淡淡就離開了彼此,你們兩個人的狀態適不適合做朋友?
判斷完這些事情之後,如果你認為你做不到,那麼你可以這樣回復對方:
「我不能成為你的朋友,我覺得我們之間感情太複雜,我對你還有感情我沒有辦法騙我自己,所以如果你改變主意,請告訴我,不然的話,我希望我們都能讓彼此冷靜一段時間。」
這樣的描述看起來像是分手方才說的出來,但是也正因為是這樣,提出成為朋友建議的TA,才會被你的回覆「嚇一跳」,因為不符合TA的預期。
與此同時,對方會意識到,自己可能真的傷害到你了,同時讓對方知道你的態度,保持你在TA心目中的價值。
當然,這種拒絕並不是無限期的,還是像上文提到的那樣,在恰當的時間,提出或者接受【朋友關係】的狀態,是能夠有利於挽回的,2-3個月的空隙,通過再次的接觸,讓對方知道「你很好,你們可以再次像普通人一樣說話。」來再次打開交流的大門。
不要早早的就逼着自己假裝成為前任的朋友,情侶身份被拒絕就立馬換朋友身份待在身邊,這樣你是為難了自己,降低自己的價值和身份,並且對挽回一點幫助都沒有;
但是當正確的時候,做一個「恰到好處」的朋友,利用其它挽回方法配合,一定對你的挽回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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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謝你了,我們現在都已經和好了,謝謝!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