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卿說:在這個世界上任何事你都可以問值不值得,唯獨愛情不可以,任何事我都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去爭取,只有愛情這件事,我很宿命。
第一個小故事:愛而不得
相識,五年前我認識了他,那個時候我們還是學生,我20歲,他22歲,在一次朋友的生日聚餐我認識了他,他皮膚很白,但個子不是很高,這是我對他的第一印象,後來我在朋友那要了他的qq號,從此以後我幾乎天天都會跟他聊天,慢慢的發現自己喜歡上他了,第一次約見面的時候,是在學校的籃球場裡,他和他的朋友打籃球,我默默的在操場裡看他打球,我一直都覺得打籃球的人都酷酷的,陽光帥氣,我獨自一個人在操場裡觀看,等待了一個小時,他很他舍友才慢慢的走過來,他舍友在,我感覺有些尷尬,簡單說了幾句,我便離開了。
離開以後,我們依然保持聯繫,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我們一起吃飯,一起尬聊,我們之間的關係開始變得親密,其實我們彼此並不是很了解對方,不知道對方的愛好,興趣我只知道那段時間他似乎心情不是很好,空間裡經常發一些傷感的日誌,我猜想應該是失戀了,我也沒有多問,心裡只有一個想法我喜歡他,我應該做點讓他感到開心的事情每次見面的時候,他都會穿不同的衣服,我想他應該特別愛買衣服。
周末的時候,我便約他出去逛街,他也爽快的答應了,我們商量了一下,準備坐29路公交車去佳慧市場,那裡賣衣服的,各種擺攤的比較多,29路公交車人特別的多,全是學生,車裡面人擠人,沒有座位只有站着大概十幾站,我們便下車了。我們一起去吃了個飯,然後才開始逛街購物,選了幾套他喜歡的衣服,我買了些吃的便回學校去了,他那天心情似乎不錯。
有一天,我無意打開他的空間,看到了帶密碼的相冊,我開始問他要密碼,他不給他說是她女朋友,那一刻,我心裡涼涼的,我才知道其實他是有女朋友的,我也沒說什麼,只是心裡感到有些難過罷了,從那以後我再也沒有和他保持聯繫,我知道我們之間是不可能的,他似乎很喜歡他的女朋友,我也不願去打擾別人的幸福。
本來就沒有,原本也不是屬於我的……這麼想的時候,放下,就容易得多了,如此這般並非自欺,而是覺悟,世間一切相本來就是如此,你執着只是因為你還不懂。
——張小嫻
第二個小故事:愛情其實很簡單
2.她呆呆的看着手機,已經是深夜一點了,她依然還睡不着覺,她在等一個她深愛的人回家,因為兩天前,他說過讓她等他,雖然他每次都會放她鴿子,但是她依然選擇相信他,無論等到多晚,她都會等。
他幻想着各種見面場景,凌晨一點多了,他發微信告訴她,讓她去樓下開門,她有點生氣了這麼晚了,她假裝睡着了,或許她是真的有點困了,她睡着了,兩點多的時候,她手機里有個未接電話,是他打的,打開微信他也很生氣,他說我們分手吧,我現在全身是血,她一邊開始擔心,怕被人打了,或者被車撞了,一邊又想着分開就分開吧,這種人以後我絕不會跟他有任何聯繫。
凌晨兩點半,有人敲她的門,她知道是他,本來她真的不願開門的,為了不打擾到鄰居她開門了,她們沒有說話,她悄悄的看了他一眼滿臉是血,她開始睡覺了。
第二天,天亮了,他找她說話了,看着他滿臉的血,她開始心軟了,給他去藥店買藥,她們就這樣又合好了。
愛情其實很簡單,如果愛,請深愛。
張小嫻說:談一場不分手的戀愛,說好了不分手就不分手,一直談到地老天荒,那該多好啊!,可是,有些愛情,終究敗給了時間,無所依歸,原來愛情不是去愛一個完美的人,而是去接受他和我一樣,是個不完美的人,我們都不完美,都有太多的缺點,然而,也正是這些不完美使我心懷感激,伸出手去撫愛那個看到我所有缺點,卻依然如此愛我、甘願和我相依相伴的人。
總結:最近看了本書,書名叫《姑娘,總會有個人翻山越嶺找到你》,看完這本書學了一些關於愛情心理學方面的知識。
1.如何增強你的吸引力,有三點。
心理學上有個效應曝光效應,如果你喜歡某個人,你就得增加你出現在他面前的次數,出現的頻數越多,他可能會對你產生偏愛或好感,前提是在他不討厭和反感你的情況下。
2.富蘭克林效應:如果你想追一個你喜歡的女孩子,你可以提一些讓她無法拒絕的小要求。
當她幫助你的時候,她會感覺她的幫助對你很重要,感情的基礎就是彼此看中對方。
3.隨機效應:當他約你出去的時候,如果你每次都會應約,時間久了,他會覺得約你見面毫無挑戰性,容易產生惓怠心理;如果你他每次約你出去,你都不同意,他會覺得毫無餘地,他會選擇放棄。
如果你「隨機」答應,他才會覺得你很神秘給人猜不透的感覺,新鮮感永遠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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