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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信:
木子李:
和前夫自由戀愛並結婚,結婚次年,女兒出生,因為公婆都有穩定工作,而我媽是家庭主婦,所以,伺候我月子的事,就落到了我媽頭上。對此,兩家人沒有任何異議。
然而,就在我媽伺候我月子期間,我媽對我的極度護短,導致我和前夫的感情變質,甚至波及到了前公婆。
在此情況下,我曾勸說我父母從我們家搬離,但是,我父母非要賴在我們家,關鍵是,並沒有停止對我婚姻生活的干涉。導致的結果,前夫向我提出離婚。
前夫離婚的時候,為了爭取到女兒的撫養權,願意將房子給我。
我倆離婚後,前夫就拉黑了我所有聯繫方式,並剝奪了我看望女兒的權利。
因為想念女兒,卻見不到女兒,導致我心情很不好。在此情況下,我經常拿我父母來出氣,換來的是我和父母的頻繁爭吵。
其實,我知道我媽特別喜歡護短、貪小便宜,有時候,也很反感她的生活做派,但是,她終究是我親媽。
和前夫離婚後,我也接觸過一些異性,會不由自主地和前夫進行比較,最終,沒有下文。我比較擔心的事情,就算我婚姻重組,大概率也會走我和我前夫的老路,因為我沒辦法改變我父母。
曾經,我們家在農村,自從前夫和我離婚後,將縣城的房子留給我,我父母就很少再回農村,就算回去,也是因為一些事情要辦,並不會在農村常住。
我現在會悲觀地認為:等到我父母將來走了,我再考慮改嫁這件事吧。因為有父母的摻和,我真沒勇氣重新走進圍城。
木子李編後語:
兩個人,在不同家庭長大,且經歷了很多不同的事情,所以,結婚之後,難免會有誤解,甚至相互看不慣。這時候怎麼辦?答曰:磨合、適應。
有句話這樣說:夫妻之間的事情,關起門來,自己解決。
且看那些被父母摻和的婚姻,有幾個是幸福的,大多都是雞犬不寧吧?
不是說結婚後,子女不能和父母在一起生活,而是,作為父母,應該有正確的婚戀觀,別極度護短,別總是干涉。
你父母這樣的人,其實蠻多的,他們認識不到自己的缺點,只能讓子女的婚姻一地雞毛。
需要承認,每個人都愛着自己的子女,關鍵是,當子女結婚之後,夫妻之間才是核心,在子女的婚姻中,多一些寬慰,少一些摻和以及挑刺,才是作為父母在子女婚姻層面正確的打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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