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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微博時,看到一則新聞,說的是一個成都妹子姍姍年初的時候和男友分手了,但她心有不甘,想要把對方追回來,並找到一家婚戀公司,花了7000元定製了「挽回前男友」服務。沒想,簽完合同不到一個月,前男友閃婚了。「挽回男友」服務失敗後,她要求婚戀公司退還部分款項。而婚戀公司認為他們做了大量工作,計劃失敗不在他們,而在於事發突然,有其特殊性,責任不在公司,拒絕退款。雙方限入了經濟上的糾纏之中。
據微博上說,姍姍身高168cm,面容姣好,家庭條件也不錯,而且為人大方、開朗,很有異性緣。
2014年她認識了前男友,相處三個月後分手。一年後,她仍念念不忘,主動找前男友複合。
「他是做生意的,屬於沉穩大叔型,他認為我的心態還像小孩子一樣,說我們不合適。」這是姍姍口中他們第一次分手的原因。
第二次的短暫複合有一個細節:婚戀公司教了姍姍怎麼跟前男友聊天,怎麼複合,而且一切似乎在向好的方向轉變。但在一次通話中,她得知前男友閃婚了,而且說她「瓜得很,居然相信啥子『挽回前男友服務』……」
所以,我們可以看出,姍姍在跟前男友的聊天中,她把婚戀公司的服務計劃也原原本本地交待了。前男友先前以為她成熟了,原來是個假象,成熟的是婚戀公司團隊,而不是姍姍。當他意識到這一點後,便以閃婚(是否真閃婚,也不得而知)讓姍姍斷了念想。
想來,即便是婚戀公司把前男友成功挽回,面對「假熟」的姍姍,也很難保證他們不會再次分手。
我想說的是,一個人如果一開始不喜歡你,以後也很難喜歡你的。
有人說,不啊,如果我變漂亮了,變知性了,變優雅了,變有錢了,前任可能就喜歡我了。
嗯,有這個可能,但前提是,他當初不愛你僅僅是因你不夠美,不夠知性,不夠優雅,不夠有錢,而不是因為你智商、性格、脾氣等方面的原因。因為相對來說,前面提到的幾個因素是可變的,而後面提到的因素是相對穩定的。
但,無論如何,如果複合時,你還是當初的那個你,他還是當初的那個他,你們即便複合也是很難走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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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喜歡過一個男生,他積極上進、溫柔體貼,在我眼裡似乎是那麼完美。他家離我不遠,三、四個紅綠燈的距離。
有時他下班早,就會驅車到我公司樓下,備上蛋撻和水,安靜地在車裡等我。
有時候,我在公交站台等車,突然天空飄起了雨,我告訴他外面下雨了,他就主動說:我送你啊!然後,我就美滋滋地站在那裡等他,任由公交車從我面前駛過。
周末他去讀碩士課程,我就在學校自習室里看書,耐心地等他下課。然後,我們一起去學校的餐廳用餐。
夏日的夜晚,我說:今天我吃撐了。他便提議:那我們出來走走啊。然後,他到我小區門口,一起沿着門前的馬路,伴着夜色下的霓虹燈,走過天橋,路過酒吧,一邊走一邊聊天。
我們都喜歡看書,喜歡學習,喜歡吃魚,甚至連喜歡的顏色都差不多。有時候見面,冷不丁地大家 都穿了藍色。可,沒有一個人藉此來開玩笑。
像七夕這樣的日子,他會邀我一起晚餐,會送我禮物。
我們宛如一對情侶,可我們之間永遠有一條無法逾越的鴻溝,這個鴻溝便是性格。我們都太安靜,太拘謹,太被動。三個月的交往,我們連手都沒有拉過,甚至連一句「我喜歡你」都沒有人說過。
也許是因為太在乎一個人,你會變得小心翼翼,因為你不知道他是否跟你喜歡他一樣喜歡着你。所以,跟外向的人在一起會說說笑笑的我,跟他在一起,卻會格外內斂。
三個月,讓我既快樂又痛苦。我感覺到彼此在為這段感情作着些許努力,可是,我們還是少了什麼。這讓我難受極了。於是,在那個夜晚,我決定結束這樣的相處。
幾個月後,這段感情依然在我心裡纏繞。我跟我的一位阿姨說了此事。她說,傻孩子,想愛,就去痛快地愛吧,不去計較結果地愛。即便沒有結果,你們也曾快樂過。喜歡他,就讓他知道。
那個假日,我主動信息他,問他是否要看電影。他孩子般地回覆說,要,要報名。不過,最後還是他堅持請我吃了飯,看了電影。
見面時,沒有人提起幾個月前結束的事,就像什麼都沒有發生過一樣。但,也沒有人開玩笑說,咦,我們今天又穿了一樣的淺灰色哦,好搭呢。沒有。我們還是那麼拘謹,沒有玩笑,甚至連吵吵鬧鬧都沒有。從第一次見面,到三個月的交往,他都很少從容地正眼看我。(他說,他跟同事在一起也這樣。)
再次見面的我們,又回到了曾經的狀態。你猜到了,這一次相處沒有經歷太久就結束了。終究,我們還是沒有走到一起;終究,我不是那個可以點燃他的人。
當你我還是沒有任何改變時,複合,沒有任何意義。而性格上的改變,豈是一朝一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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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並不是所有的複合都是令人沮喪的。
如果你一直讀我的文章,可能會知道,我哥跟我嫂子當年是異地戀。我哥在部隊,我嫂子在老家。事實上,他們的愛情也經歷過分分合合,但不是因為性格、脾氣,也不是因為不愛,而是因為家庭的原因。
分手後,我哥也有見過別的女生;嫂子的家人也有幫她物色別的男朋友。但,都沒有成功。兜兜轉轉,他們又走在了一起。
他們能複合,不是彼此不認可對方,不是相處不愉快,而是外在的因素。在我看來,這樣的複合會相對容易一些,畢竟父母家人還是希望你幸福快樂的,如果真的認定了一個人,他們也拗不過你。所以,當家庭問題不再成為問題的時候,他們複合也就有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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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我們看《何以笙蕭默》,趙默笙與何以琛分手十年都能再次走到一起,最重要的還不是因為彼此曾經深愛過?而讓他們分開的,只是一個誤會。這樣的複合,在某些人看來或許只需要一個解釋,就可以拆除所有橫亘在兩人之的藩籬。
即便這樣的複合是容易的,而現實生活中,又有多少人願意等?即便有人等了,時過境遷,你還是那個你,Ta還是那個Ta嗎?
而那些生活中因為性格、三觀上的原因而分開的情侶或夫妻,沒有一方或雙方的脫胎換骨,要想重新複合,並持續走一下,更是件多麼不容易的事啊。
很多感情過去了,便是過去了。
影片《戀愛的溫度》裡有一句經典的台詞:「兩個人分手後複合的概率是82%,但複合後能一直走到最後的只有3%,那97%再分手的理由其實都跟第一次一樣。」
如果你們有幸成為那3%中的一對,一定要好好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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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侯自己陷進去出不了只能找專業的人士幫忙,我覺得挺不錯的,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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