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建斌老師:吳嘉雯現在太搶手了。
吳嘉雯突然一下子成了香餑餑,在share house工作的酒吧,同一天,被李行,壕哥,和孫世睿,弟弟,這兩個人告白。
李行,唱了一首歌,並說,吳嘉雯,我喜歡你。吳嘉雯,站起來,拒絕,並喝了一杯酒。
李行,從台上下來,到吳嘉雯身邊安慰她,說沒關係的。
而後,孫世睿一下子衝到台上,表達自己對吳嘉雯的喜歡,第一次喜歡的人,並問,李行不行,我行不行。吳嘉雯,直接就從酒吧走出去。
在觀察室的一些人,認為,吳嘉雯不是一個很高調的人,所以不能接受當眾表白。
真想問一個問題:劉可力在搬離share house 之前做了一桌好吃的,向陳柳明表白。陳柳明是一個那麼成熟的人,即使處理很成熟也很乾脆,但她還是覺得尷尬。
所以,我更加卻不以為然:
當眾表白的話,最好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的話,那麼當眾表白倒是挺無所謂。
(一)當事者,她是一個喜歡出風頭;
(二)你們兩個人是互相喜歡;
(三)當事者雙方對兩人的情感,長久發展,非常有信心。
如果沒有同時滿足以上3個條件,個人覺得,當眾表白是一件不那麼美好的事情。
試想:一些特別害羞,或者是說特別善良,不忍心當眾拒絕你,也許半推半成為一個不喜歡的人女朋友,或者散場之後,需要鼓起很大勇氣,才跟你說明白,她不喜歡你。
為什麼一定要當眾告白?留着當眾求婚環節,省心省力。為什麼一定要當眾告白?是想告訴全世界,你喜歡她麼?根本用不着。
若你私下向她表白了,她也接受了。兩個人成為男女朋友。只要你們不搞地下戀情那一套,該知道的還是知道的。
因為感冒和談戀愛都是遮不住。談戀愛很容易改變一個人:一些對事物多角度看法,個人穿衣打扮。理所當然,多了一點時間在搗騰外貌。還有,很容易傻笑,臉上的笑容和幸福洋溢,等等,這些情況的發生,周邊的人,還看不出:你談戀愛了。
為什麼一定要當眾告白?若當眾表白了,你被當眾拒絕,你不是自己更加尷尬了嗎?為什麼一定要當眾告白?當眾告白有幾分味道:硬逼着別人答應你,那也不是太卑鄙了嗎?
總而言之,個人覺得,表白的話就不要當眾表白,也不要暗戀一個人。當你很確定自己的心意,就找一個機會跟對方私下告白。
比如,我喜歡你,希望我們可以在一起。就這樣子很簡單,被拒絕了就拒絕了,即使被拒絕了是好事,長痛不如短痛。祝大家,在不違法不違背道德的情況下,都可以找到自己心儀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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