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歐神
各位「功夫財經」的朋友,大家好。
昨天,我在功夫財經「問答」社群回復了一個問題。後台留言,還有讀者不是很理解,希望我展開講述一下。不妨深入討論。
這是一個非常有趣的話題,也是知識上的盲點,即企業中的「控制權」。
一、控制權
「控制權」是什麼。這個問題極端重要,但是中國的投資者們,往往特別陌生。
出於種種原因,中國「投資者」們,受到的教育是被閹割的。
他們往往在「第一課」上,就被帶偏了方向。洗錯了腦,以後只能任人宰割。
像格雷厄姆的《證券投資分析》,也從來都不提「控制權」。宛如隱身人一樣,甚至默認潔白無暇。
控制權才是真產權,產權只是一紙空文。
舉個最簡單例子,「國有企業」名義上是全中國人所有的。你也是股東之一。
可是你能享受到「股東」的任何好處麼。「中石油」IPO上市,為什麼你還要花錢去買,而不是憑身份證領300股。
「大型國企」真正的受益人,並不是名義上的「所有人」。
相反是「控制人」,是國企里的高管,科長,處長,局長。
他們可以給自己制定一個很高的薪水,出入都有豪華轎車接送,報銷一個月花幾十萬。
二、控股權
如果我們把「尺度」縮小。縮小到一家中型企業的規模。
這個時候,控制權=控股權。
香港的財經八卦類媒體,和中國的「財經雜誌」,是有很大不同的。
中國的財經雜誌,主要分析「政策和業態」,以宏觀動向為主。
而香港的股市新聞,最主要看點是「控股權之爭」。
49%和51%的股權,是截然不同的!
雖然這二者,在「所有權」上相差無幾,可能就2%的差異。
但是在資本市場,例如「收購大戰」,硝煙瀰漫之際。
勝者王,敗者寇,勝負交匯之際,這二部分的股價,估值可以相差3倍。
為什麼有這麼大的差異,因為51%你就可以「控股」。公司就由你說了算。
這意味着「董事長」寶座確定之後,他可以委派心腹。
從總經理,總裁,部門經理…………一級級下去,前後有近百名幹部和派系,會被整個換掉。
而當你控制整間公司以後,採購什麼原料,按照什麼價格採購,向誰採購,這裡面都有很大的文章可以做。遇見一個恬不知恥的董事長,完全可以把公司掏空掉。
49%的「二股東」,雖然可以盡一定的監督和抗議之責,但這個世界很多事,是遊走於黑白之間的。董事長換個供應商,無可厚非,而且一定有冠冕堂皇的理由。
很多事「理論上」是一套,「潛規則」就是完全另外一套了。
三、家庭事務中的控制權
對於一些窮人,他們是沒有「控制權」概念的。
好比你全家一共就只有一套房子,十六隻眼睛緊緊盯在上面。
窮人太閒,時間又太多。凡事都責問,甚至三姑六婆都可以插手意見。
這個時候,是沒有「控制權」說法的。產權就是一切。
但是,隨着你的資產越來越多。多到逐漸跨入了6N~16N的境地,終有一天,會「管不過來」的。
譬如你有16套房子在收租。每一套房子租客是誰,房租多少錢,這個月交租了沒有。
這些事情,配偶一般是搞不清楚的。
即使你的配偶十分「強勢」,要求你編好excel表格,要求你定時更新,報告。
那麼,這16位租客,脾性如何。
租約到期後,未來每一位租客,可以承受多少程度的加租。
該物業在市場受歡迎程度如何。
這些信息,依然是「非經手人」都不能深入了解的。
也就是說,配偶之間,依然會分出「管事人」和不管事的人。
水庫的心法和流派,向來和「尋常人」有所不同。
大家都是「窮人」的記憶,老娘舅看多了,以為加名字是了不得的大事。房產證一定要「牢牢看牢」。
而水庫講的是「富人的故事」。是從6套到16套,上不封頂的故事。
那我們要告訴你,必要時刻,寧可放棄部分所有權,換取控制權。因為:
❶ 非精英教育的人們,往往會高估「所有權」,忽視「控制權」;❷ 婚姻中做出必要的讓步,有利於婚姻和諧;❸ 控制權油水很大。你想象一下,當你完全掌握家庭房產「控制權」,而你太太安心享有「所有權」時,會發生如下狀況:
❶ 你獲得了自由支配該房屋,以及自由支配租金的權利;❷ 你獲得了合理時間出售,或者買入的權利;❸ 你獲得了抵押,加按,abc單等權利;❹ 你獲得了辦信用卡,信用貸等權利。這些都是「了不得」的權利。我們可以仔細回顧一下《代持操作手冊》,當一切VIE都持有在你手中時,你太太不就是一個「代持」傀儡麼。
代持中,殘留給「代持人」的權益微乎其微。二十年租約在手。
四、家庭和睦
而這樣做的好處,也是非常非常明顯的。
首先,你獲得了「高風亮節」。以及丈母娘家庭的一致好評。
女人需要安全感,你就是安全感。
其次,你獲得了財務上的自由。無論租金還是抵押,都是現金。有非常大的空間,可以「技術操作」。
其三,你獲得了安全感。因為所有的事務,都是掌握在你手中的。無論房價是漲是跌,你都可以及早做出對應。把命運握在自己手裡。
其四,有明確記錄的大型不動產,一般都會傳給子女。這點上你毫不吃虧。而你的小金庫,卻是大概率不會被發現的。
綜上所述,把「控制權」捏在手裡,給女方「所有權」。是非常理想的策略。
男人需要事業,女方需要體面。
水庫都是有錢人。
順便提醒一下各位,整個1920年代,二家上流社會大型貴族,聯姻合併時的規矩。
絕大多數時間,「男方控制權+女方所有權」。
女方擁有股權,男方擁有董事會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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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我看過,感覺說的挺對的,有問題的話可以多去看看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