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友戀愛三年多的時候,我還沒見過他的父母,也沒見過他的朋友,而我這個傻姑娘,自戀愛伊始就帶着他見了我的閨蜜,去年元旦帶着他見了我的父母。
我和男朋友相識於網絡,交談了大半年,我們見面了,初次見面感覺特別好,我們吃飯看電影玩到凌晨,當時男友提議到酒店開間房,出於對他的好感,我順從的答應了他。
進酒店之前,男友承諾讓我放心,不會侵犯我,我還信以為真。最後的結果是,他和所有的男人一樣,該發生的不該發生的,都發生了。我們就這樣成為了男女朋友。之後,我們就同居住在了一起。
我問他這是什麼意思,結果他對我說,怕說出去以後給我家裡人一種思想上的放鬆,以後就會更麻煩他。這樣的話讓我無法反駁,因為他說的很對。
我下面有個弟弟,從小父母就很喜歡他。我們家典型重男輕女,我這些年也已經習慣了父母對我的態度,可是多少心裡還是有些不是滋味。從小到大,我用的東西都是湊合,而弟弟用的東西都是經過父母精挑細選。尤其是我媽,她覺得養女兒不可靠,養兒子才有保障。我心裡一直都不平衡,所以自從結婚後就和家裡往來少了,對這個家感情並不深厚。
家裡發生了大大小小的事情,很多事情都應付不過來。有時候父母尋求我的幫助,我二話沒說辦的盡心盡力。但是心裡還是有些芥蒂,覺得他們從不會麻煩弟弟,只會來麻煩我。弟弟這幾年工作了,有獨立的經濟能力了,但是他從來都沒有想過為父母承擔些什麼,而父母從不會要求他這樣做。反而是我每個月都會給父母一筆錢,讓他們買自己想買的東西。
我向男友保證以後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其實我自己也是心虛,但是我不想失去他又有什麼辦法呢?於是,我就自己去了他家,達成了共識,他沒轍,只能順從。
我曾問過男友,等你買房的時候,會不會加上我的名字,男友很認真的告訴我,一旦結婚,就會加上我的名字。
現在問題來了,男友買房提上了日程,我特意去查閱了相關的政策,原來貸款買房,房子貸款沒還清之前,是不可以加配偶名字的,因為銀行不允許這麼幹。我現在就很不淡定,雖然男友的首付我沒出,但首付是借的,結婚之後我需要和他一起還這筆錢,而且以後的30年,我都需要和他一起來支付這筆貸款,憑什麼房子上就不能寫上我的名字了。
我把自己的想法和男友說了,他說只要我家裡人不覬覦我們的家產,他就同意,不然絕對不可以,說不定什麼時候,自己辛辛苦苦買下的房子,最後就變成了別人的。那個別人不是別人,就是我的弟弟,我知道這件事我爸媽做的出來。
我身邊的閨蜜用自身的經歷告誡我,買房子一定要寫上我名字,不然萬一婚後兩口子吵架,男的脫口而出:房子是我的,你滾出去。那女人還有什麼臉面繼續呆在那裡,幾十年的同甘共苦還房貸,想想都不值得。
可是我又不想讓我們家人成為男友的負擔,只好退了一步同意了,婚禮也是如期舉行。
有時候,我甚至瞞着丈夫補貼家裡。那段時間,我的日子過得有些艱難,工作不穩定、我和丈夫的感情也沒有磨合好,有時候三天一大吵、五天一小吵,讓我們都精疲力盡。有時候,我想要回家訴說自己的苦惱,可是沒有人可以傾聽我的煩惱,沒有人擔心我過得好不好。我的家庭就是這樣奇怪,別人家都是女兒在婆家受了委屈,回娘家可以緩解下情緒。但是我回家,家裡幾乎所有人都在譴責我的錯誤,讓我不要惹怒婆家,讓我在婆家做一個乖乖的好媳婦。
我不知道自己的人生為什麼會這麼累,兩邊都是我愛的人,但是兩邊卻都不替我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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