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認為喜歡就要馬上說出來,不要壓抑自己的感情,不要讓自己痛苦。可如果你的喜歡會給別人帶去困擾呢?如果你喜歡的人不是對的人呢?在你看來喜歡要不要馬上說出來呢?
在很多愛情至上的人的觀念里,遇到一個自己喜歡的人是可遇不可求的事情,喜歡就大膽說出來吧,因為喜歡不可恥。無論結果如何,起碼你勇敢了一次。
如果不說的話,她也許永遠都不會知道自己對她的這份心意,甚至還可能被別人捷足先登,到時候你會更加的失落。
表白後,如果她接受了那就皆大歡喜,退一步說,就算對方沒接受,至少自己說出了自己的感情,那自己也沒有遺憾了。
當有一天,你回憶過去的時候,你會發現原來你也有過美好的回憶。即使沒有在一起,你也會感謝對方的存在,感謝對方曾是自己的溫暖,自己的希望。
當然,也有人認為是否告白這個問題是需要分情況來看待的,得看你喜歡的是什麼人。如果你喜歡的是一個不應該愛的人的話,還是留在心裡好,那樣至少可以為自己留一些回憶。雖然說會有點難受,但至少不會造成一個更大的錯誤。
但如果對方也有點喜歡你,那你完全可以還是大膽的表明心扉,最起碼可以知道對方是否喜歡你,也許你就可以展開一段新戀情了。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你喜歡上了一個人之後沒必要馬上說出來,多給自己一點觀察的時間。也為表白爭取一點過渡的時間,比如讓對方多了解一點你。
告白需要等一個合適的時機,魯莽告白容易讓對方都尷尬,原本挺美好的一件事,沒必要因心急弄得一團糟。
其實,現實中的我們好像越來越不願意主動告白了,我們好像一直被某個看不見的框架束縛着,不敢主動。有些人寧願花幾年甚至十幾年去暗戀一個人,卻不願去花幾分鐘去向心愛的人說出那句喜歡。於是兩個人就那麼錯過了,成為了一輩子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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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不錯,挽回了不少瀕臨離婚的家庭!
可以幫助複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