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現在應該和男朋友高高興興的準備婚禮的,但是我提出了分手,因為未來婆婆不僅不想給彩禮,甚至連房子也要我家買,這種不講理的婆婆不要也罷,再說我現在還年輕,有的是追求的人。
我家在一個小縣城,我在省會工作,有次中秋節坐火車回家,手機忘記充電。在火車上向鄰座男人借了充電寶用了一會兒,這樣,我便和他聊了起來,原來我們在一個城市工作,並且還是老鄉,所以我們兩個人有不少的共同話題。
沒想到過完節回去工作的時候,我又在站台遇見了他,於是我們互換了聯繫方式,由於是先見面又有的聯繫方式,所以總體上對這個男人還是比較放心的,我知道他的談吐,知道他的長相,又是老鄉,我對他有點心動了。
其實我們剛認識的時候是他離婚不久,那時候我才20歲多一點,他已經25歲了,雖然我身邊的朋友都說這個男人離過婚不靠譜,但我還是依然堅定着自己的想法,我認為只要感情基礎好,不管他是離異還是單身,我都能和他走下去。
剛開始他也不願意和我走到一起,說我太小,不適合結婚,這也讓我更加堅定了信念,因為這是一個負責任的男人應該有的表現,於是我追他追的更緊了,經過我不懈的努力,他終於答應和我在一起,但是條件是要我等他三年,我一下子就答應了。
和他在一起之後的時間很快樂,他一直都很照顧我,我那時候才剛大學畢業,生活上他有時還接濟我一點,會經常給我買點小禮物之類的,現在想想真的好幸福。那也是我過得最幸福的三年,可是這一切在三年之後就改變了。
當我們在一起之後的第三年,我已經馬上要滿24歲了,而他也已經28歲,我覺得我們都不再年輕,是時候該組建家庭了,可他卻死活不肯和我結婚,說他還沒有準備好,因為這個事我們兩個吵了不知道多少次,但是每次吵完都沒有結果。
後來經不住我的哀求和撒嬌,他同意和我結婚了,並且安排了兩家父母見了面,談到彩禮的時候,我家按照當時的習俗說是給六萬就行,這不算高了,沒想到他的媽媽卻說,沒有彩禮,說給不起,還跟我家說如果兩人真的相愛,彩禮不重要。
我媽媽怕我吃虧,不同意我嫁過去,但是,我和男友的感情已經很深,我不想離開他,和家裡商量了好久,我媽媽還是不讓步,並且我媽媽說這些彩禮要來不是給自己的,我結婚的時候全部都給我,讓我在婆家也有說話的權利,這樣才不會吃虧。
但是最後經不住我的哀求,媽媽最後答應不要彩禮,但是不會給我任何嫁妝,後來兩家人又聚到一起談的時候,我家是這樣說的:彩禮不要六萬了,但是畢竟我們是嫁姑娘,也別弄得我姑娘太沒面子,你家看着給吧,多少都行,誰讓他倆感情好呢。
可是沒有想到的是男友父母還提出過分的要求,他們說能不能讓我們出錢買房子,聽到男友媽媽的話之後,我都不知道說什麼好了,不知道的人還以為男友要入贅到我家呢。而且我又不是嫁不出去,我幹嘛要這麼倒貼。
吃完這頓飯之後,我直接向男友提出了分手,雖然我很愛他,但是我接受不了他對我毫無尊重的態度,愛情本來應該是平等的,一味討好的愛情一定不會幸福,並且和這樣的婆婆生活在一起也不會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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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回一段感情就是挽救一個家庭。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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