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和朋友小楊吃飯,她突然和我說,要結婚了,結婚的對象是一個認識了4個月的男人。我說,怎麼這麼突然,一點沒見有戀愛的苗條,怎麼就要結婚了,而且還是認識沒多久的人。 她淡淡的說:適合。 我看着她,突然覺得眼前的食物難以下咽。小楊前些年有個談了6年的男朋友,兩個人從學校走到社會,喜歡的不得了。 後來工作沒幾年,小楊爸媽催她早點結婚,卻又嫌棄男方家庭條件不好,給她介紹了好幾個對象,都被搪塞過去。小楊決定要釜底抽薪,先把結婚證證領了。不過那時她男朋友還一心想在工作上拼搏幾年,讓她再等等,最後等的黃瓜菜都涼了,兩人都已經分了。
為了她能吸大麻、參加社交活動、買好看的衣服,徐志摩不停地兼職賺錢,勞累到身體出問題,最後一次講座的途中,意外死在飛機上。誰又能說,這和那種海誓山盟的愛沒有一絲一毫的關係。 這世界上有多少情侶,熱戀期過後,自己找出各種事情,繼續延續這種高溫的戀愛,卻不知道,這樣持久高溫的戀愛,一不小心會燙傷對方。 她說:談不上愛,卻又不討厭,只是對於結婚來說剛好很適合。 是啊,可能對於談戀愛來說只要喜歡就夠了,可是對於結婚來說適合遠遠比喜歡來的重要。 在該結婚的年紀里,我們誰都不願意再談愛情,一個過早出現的人我們會錯過,一個過晚出現的人我們誰都不會耐着性子去等。 有些人總是不在早不在晚,從來都是在剛剛好的時候出現,所以適合的人從來都是這麼恰巧。 雖然我們身處這個滿是愛情快餐,約那啥能約到炮神的年代裡,但是我們總要等一等,走馬觀花可以是你的個人愛好,可是下半生睡在同一張床上,你就要想好這個人是你愛的還是只是適合的,是你願意為其做飯的還是她做了飯你都會嫌棄的。 我曾經見過一個女孩子為了證明男生還愛他,讓他去為自己打架。最後引發出悲劇。
婚姻這東西,跟談戀愛不一樣。讀三毛的作品時,會覺得,愛情是這個世界最美的東西,但是,那些愛情都會在結婚後變成最舒適的親情。 我能夠想象,如果兩個人在結婚後還是會為了找一個話題,吃飯的時候不停地說話,那樣的感情,想必不會舒服。而你的另一半,一定要和你舒適的在一起,就像左手牽右手一樣,舒服就好,而不用像戀愛時,一碰對方的手,就分泌出各種荷爾蒙。那樣的愛情,戀愛中需要,但婚姻中,可能就多餘了。 所以,這次我堅定了一個觀點,結婚就是結婚,不是戀愛,戀愛可以跟自己最愛的人,但是結婚,記得,找讓自己最舒服的那一個。 所以最後結婚是不是都不會是最愛的? 這是一個不定的答案,有很多人最後和愛的人結婚了,也有些人和比較適合的人共度餘生。 沒有結婚的時候,你永遠不知道你口中最愛的人是誰,等到結婚的之後,你會發現陪你一走下去的可能不是你愛的,而是愛你的。
一生沒那麼長卻也不短,我們總不能和三觀不合,想法相背而馳的人走一生。 誰愛誰多一點少一點,都不如在一起能舒服的人來的強。 結婚不一定是自己最愛的,但一定要是適合過日子的,過得要舒服的那種日子。所以結婚記得一定要找一個能懂你的,這樣才能在慢長的餘生里共度也不會覺得費勁。 喜歡和適合從來都沒有衝突,只是兩者皆得較難,卻也不是不可能。 所以你和誰結了婚,又和誰談了場無疾而終的戀愛都沒關係。 最後你總是要和不費勁舒服的人過一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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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專業的一個情感機構,我一個朋友在那裡諮詢過,服務很貼心!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可以幫助複合嗎?